企业分支机构如何与总公司合并
分公司无权参与合并。作为总公司的分支单元,分公司缺乏法定法人地位,无法与母公司实现整合。所谓“合并”,乃指两间企业按合同或法规规定,联合构成单一实体活动之过程。其具体方式可分为“吸收合并”及“新设合并”两大类别:其中“吸收合并”指一家企业主导并购另一家或多家企业,最终仅留其本体运营;反之,“新设合并”则意味多间企业合一新生,推动企业生态圈的全面升级。而分公司作为总公司旗下的经营单位,其业务、资金、人力配置等各层面皆由母公司整体负责。此类分支结构通常伴随着总公司的诞生而来,在法律和财务上均相对弱势,未享有自主经营权和法人资格。
本文来源:华律网作者:佚名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网上资料繁多,分类不明确,没有专属的党建资料下载,中国法律论坛网推出资料下载频道,汇集了报告、讲话、年鉴等多重资料下载学习!
2020-09-12 -
还在为找寻党建书籍发愁吗?中国法律论坛网为您准备了精品的党建书目,细致分类点击即可去到各大平台购买,方便了您学习和检索时间!
2020-09-12 -
中国法律论坛网在经过不断的细化完善后,2.0版本成功上线,该版本中包含了热门的政策文件,党章、党建图库及党建精彩视频和党建资料下载!
2020-09-12
今日热点
-
工程欠款滞纳金的计算方法
下一篇2024-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