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孩子在校监护人是否为学校
一般情况下,学校并非孩子在校的监护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学校在学生在校期间承担着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但这并不等同于监护职责。学校只有在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导致学生受到伤害时,才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而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监护是基于血缘关系或法律规定的,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定义务。所以,孩子在校的监护人通常是其父母等法定监护人,学校只是在特定情况下承担一定的管理和保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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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华律网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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