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讯和讯问的区别
审讯主要包括讯问与询问两个方面。在刑事案件中,对被告人和犯罪嫌疑人进行的审讯称为讯问;而针对证人的审问则称之为询问。为体现人权保障以及与刑事诉讼程序的有所区分,《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讯问"作了修订,更名为"询问",以此彰显行政部门及其执法人员与相对人在地位上的并重,充分尊重了相对方,对于保护人权具有关键性的作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调查人员可以在现场或者证人所在的单位、住所或者证人提议的地点询问证人。必要时,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作证。在现场询问证人时,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在证人提出的单位、住所或者场所询问证人时,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证人应该单独接受询问。第一百二十五条询问证人,应当告知其如实提供证据、证言以及故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法律责任。第一百二十六条询问证人,也适用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第一百二十七条本节规定适用于询问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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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华律网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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