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票债券发行人必备条件
依据法规要求,上市公司申请公开发行新股,应满足以下四大基本条件:(1)拥有完善并高效运作的组织架构;(2)具备稳定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3)近三年内财务报告无虚假记载及其他严重违法行为;(4)获得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必要条件。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公司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公开发行新股时,必须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并制作认股书。本法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公开发行新股。
本文来源:华律网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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