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结算产生争议的主要原因包括以下几点:1、施工量纷争;2、关于竣工决算时间的争议;3、合同违约引发的纷争;4、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5、总承包商与分包方之间的分歧;6、尾款支付方面的矛盾。【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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