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面积不符承租人能否拒付减付租金
在租赁关系中,当面积与约定不符时,承租人是否能拒付或减付租金,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若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了面积标准及租金计算方式,且实际交付的面积与约定不符,导致承租人的使用权益受到实质性影响,承租人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要求相应的租金调整,包括拒付或减付租金。例如,合同约定按某一特定面积计算租金,而实际交付面积小于约定面积,承租人可主张按实际面积对应的租金支付。然而,如果租赁合同未对面积不符及租金调整作出明确约定,或者虽有约定但该约定不明确或无法确定如何调整租金时,承租人可能难以直接拒付或减付租金。此时,双方需通过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公平原则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三条规定,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若面积不符属于第三人主张权利导致的情形,承租人可据此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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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中,通常是因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所产生。
第一,当事人之间有约定管辖的法院
①约定管辖明确,且约定管辖具有排他性,案件由约定管辖的法院管辖;
②约定管辖明确,但约定管辖不具有排他性,案件由当事人选择约定管辖或法定管辖;
③约定管辖不明确,则案件适用法定管辖情形;
第二,合同没有约定管辖法院或约定不符合法律要求的
①被告地法院管辖;
②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房产纠纷的管辖法院
第一,当事人之间有约定管辖的法院
①约定管辖明确,且约定管辖具有排他性,案件由约定管辖的法院管辖;
②约定管辖明确,但约定管辖不具有排他性,案件由当事人选择约定管辖或法定管辖;
③约定管辖不明确,则案件适用法定管辖情形;
第二,合同没有约定管辖法院或约定不符合法律要求的
①被告地法院管辖;
②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1.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
3.本院具有管辖权的证据(如被告户口不在宝安,须提交被告在宝安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该证明由派出所或居委会出具);
4.其他证据。
本文来源:华律网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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