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
首页 > 法制频道 > 法制舆情 > 正文

汕尾法院写好四篇文章护航未成年人

2024-08-04 00:00:00 来源:贵州省监察委员会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依法严惩各类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近年来,汕尾市两级法院着力写好案件审判、协作配合、普法宣传和司法建议“四篇文章”,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强化案件审判

  依法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

  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汕尾中院”)加强涉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设置了专门的少年审判法庭,组成以主管院领导为审判长的专门合议庭,负责审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基层法院由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组成合议庭,负责未成年人案件审理及犯罪防治工作。两级法院坚持从严惩处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的行为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尤其重判性侵害、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未成年人等常见违法犯罪;同时,两级法院严把从宽、从轻、减轻处罚等量刑适用,精准审理案件事实、证据并依法定罪量刑,审理的《曾某平强奸案》《陈某某强奸案》入选最高法院参考案例。

  两级法院坚持依法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021年10月,被告人曾某平通过快手、微信软件与被害人陈某某(系化名,女,时年12岁)互相添加为好友后,多次将陈某某带至酒店公寓等发生性关系。案发后,曾某平赔偿陈某某经济损失,取得谅解。一审法院以曾某平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宣判后,曾某平提出上诉。汕尾中院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同时,两级法院坚持优先保障未成年被害人权益。充分考虑未成年被害人心智尚未成熟、易受伤害、渴求保护的特点,不仅及时通告案件进展情况、案件处理结果,同时延伸审判职能,通过心理辅导、司法救助、社会调查、回访走访等形式,积极做好未成年被害人保护工作,使其尽快从阴影中走出来。

  另外,针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两级法院精准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想方设法力促涉案未成年人迷途知返、改过自新。司法实践中,对不该判处实刑的,依法适用缓刑;符合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依法从轻、减轻处理。据统计,2023年以来,汕尾法院依法判决未成年被告人适用非监禁刑呈上升态势。

  强化协作配合

  凝聚保护未成年人合力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家庭、学校、社会、政府各方面共同努力、集中发力,才能久久为功,积小胜为大胜。汕尾法院充分发挥司法保护未成年人生力军作用,凝聚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合力。

  今年6月27日,汕尾中院依法不公开宣判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当庭对未成年人进行法治教育。针对涉案未成年人父母怠于履行监护职责,发出首份《家庭教育训诫书》;同时,法官与邀请到会的家庭教育指导师、检察官、团市委和市妇联有关领导一起对涉案未成年人父母进行现场家庭教育指导,推动他们深刻认识到家庭教育的极端重要性,再不下功夫教育孩子将悔之晚矣。

  同时,汕尾法院注重在案件办理中加强与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凝聚共同做好涉未成年人刑事工作的合力。2023年10月20日,汕尾中院牵头召开全市涉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围绕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所遇问题深入交流探讨,法检双方对规范量刑、增强办案合力等方面达成了一定共识,为司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注入动力。

  海丰法院开展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积极协调社会各方力量,最大限度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对于“护苗”专项行动期间回访的两名未成年当事人,该院联合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和县关工委等有关单位,与该两名未成年人监护人召开座谈会,围绕监护人如何做好家庭教育提出针对性的建议和指导,不仅监护人给予好评,同时也有力保护了未成年人。

  强化普法宣传

  不断提高未成年人法律意识

  汕尾法院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用好司法资源,通过普法宣传活动提高未成年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近期,两级法院先后开展了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工作。海丰法院在德成小镇成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并开展模拟法庭活动。此次模拟法庭的案例选取自真实案件,由德成中英文学校的学生扮演法官、书记员、公诉人、被告人等角色,海丰法院法官全程指导,严格按照庭审程序,通过核实身份、宣读起诉书、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展现真实的庭审现场,让参与模拟法庭的学生们沉浸式体验庭审的全过程,近距离感受司法的权威性和法律的严肃性,守好法律底线。

  陆丰法院在八万镇开展了法治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在八万学校内,法院干警结合校园欺凌现象、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为学生们作“拒绝校园欺凌 法治护航成长”法治讲座。授课内容选取发生在学生身边的典型案例,以案说法、以案释法,向学生们介绍了校园欺凌的主要类型和特点,讲明白如何有效预防校园欺凌和保护自己,希望同学们积极学习法律知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汕尾中院联合城区法院到东涌镇开展“六一走进留守儿童、流动儿童”法治宣传活动,召集监护人、村委会儿童工作负责人、教师,就落实监护责任、更好促进未成年人成长开展法治宣讲,提高留守儿童、流动儿童法治素质、防范能力,减少违法犯罪发生。

  陆河法院走进南溪中学开展“与法‘童’行 共护‘未’来”普法宣传活动,为该校学生讲解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概况及六大保护方式,并选取发生在中小学生身边的电信网络诈骗、校园欺凌、网络犯罪、性侵犯罪等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学生们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远离违法犯罪。

  强化司法建议

  推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和社会治理

  在案件审判过程中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能够有效推动形成预防和治理工作合力。

  近期,汕尾中院就汕尾市部分酒店旅馆未履行相关职责,导致酒店旅馆成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多发、高发场所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督促各县区职能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对辖区内旅馆、宾馆、酒店等住宿场所加强常态化督查,监督酒店旅馆严格实名登记,对不履行职责的依法予以处罚。对此,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对汕尾市有关场所进行地毯式清查,对违反规定的主体进行处罚,有力防范涉未成年人侵害案件发生。

  陆河法院就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呈涉案人员文化程度低、犯罪手段网络化趋势明显、家庭教育缺失等特点,向县教育局发出司法建议书,共同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治理工作。

  “对于不法分子组织未成年人在KTV等娱乐场所进行的不法行为,应予严厉打击……”2024年3月,海丰法院发出一份特殊的司法建议。海丰法院针对案件审理中暴露出来的侵害未成年人权益问题,向相关单位发出司法建议书。相关单位积极采纳所提建议,制定并印发《2024年海丰县歌舞娱乐场所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等,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联合公安部门加大对娱乐场所的清理彻查,形成了一场“利刃”出鞘式的以司法建议联动社会治理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活动,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加固“防火墙”。

  通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持续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全面落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职责,汕尾法院全方位、全流程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成效明显。


原文链接:https://www.gdzf.org.cn/xbsy/gddt/content/post_165343.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关闭本页

本文来源:贵州省监察委员会作者:佚名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网上资料繁多,分类不明确,没有专属的党建资料下载,中国法律论坛网推出资料下载频道,汇集了报告、讲话、年鉴等多重资料下载学习!

    2020-09-12
  • 还在为找寻党建书籍发愁吗?中国法律论坛网为您准备了精品的党建书目,细致分类点击即可去到各大平台购买,方便了您学习和检索时间!

    2020-09-12
  • 中国法律论坛网在经过不断的细化完善后,2.0版本成功上线,该版本中包含了热门的政策文件,党章、党建图库及党建精彩视频和党建资料下载!

    2020-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