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遗嘱继承的法律规定
遗嘱继承,简单来说,就是自然人生前依法立遗嘱,将其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或者指定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的一种继承方式。
遗嘱的有效形式及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至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遗嘱的有效形式包括: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法律依据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法律依据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打印遗嘱:同样需要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法律依据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录音录像遗嘱: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法律依据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法律依据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的无效情形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以下情形下的遗嘱无效: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遗嘱继承的注意事项
遗嘱人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也可以由继承人推选遗嘱执行人。
遗嘱执行人应当忠实执行遗嘱,维护遗嘱人的合法权益。
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并存时,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没有遗嘱或遗嘱无效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本文来源:中国法律论坛作者:班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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