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铜陵:以司法之力守护长江“微笑天使”
铜陵中院法官为小学生讲解生态环境法典相关法律知识。资料图片
铜陵中院与铜陵市农业农村局在长江江边联合开展增殖放流活动。资料图片
铜陵中院与铜陵市农业农村局开展联合巡江活动。资料图片
专业化审判 筑牢生态司法防线
以最严密法治护航长江大保护,是铜陵中院深耕环资审判的履职底色。2016年9月,铜陵中院在全省法院率先组建环境保护审判庭,负责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辖区4个基层法院同步组建环资审判团队,实现生态案件归口审理、高效裁决,标志着铜陵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迈出重要一步。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正式施行后,铜陵法院坚决扛起司法责任,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守护长江,紧盯淡水豚保护区禁捕水域、沿江岸线等关键区域,从严惩处电捕毒渔、无证采砂等损害江豚生存环境的违法犯罪,以刚性裁判守住流域生态底线。《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施行以来,全市法院依法审结各类破坏长江生态资源案件392件。
位于长江北岸的菜籽湖是江淮地区重要的生态屏障,流域面积达3346平方公里,被誉为“候鸟天堂”。汪某在菜籽湖使用禁用渔具非法捕捞,且常年在菜籽湖周边捕捉野兔、野鸭等野生动物出售获利。铜陵市郊区人民法院判处汪某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非法狩猎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
“审判工作的专业化是我们环资审判践行生态司法理念的不懈追求。”铜陵中院院长张志强表示。
“近年来,长江铜陵段水质持续向好,稳定保持Ⅱ类标准,江豚种群数量稳步增长,目前保护区内已增至79头,‘豚跃碧波’成为常态。生态持续向好的背后,离不开法院的坚定担当与全力守护。”铜陵淡水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吴咏梅如是说。
系统性修复 做实生态保护文章
惩罚不是目的,修复才是关键。
韦某等人在长江流域非法猎捕栗鹀等野生鸟类3000余只,致其死亡,严重破坏生物链平衡,侵害社会公共利益。铜陵市检察院依法对韦某等三人提起公益诉讼。铜陵中院在审理时发现,3名被告为偏远山区村民,经济能力相对薄弱,单纯判赔生态修复金容易出现“执行难”,而受损的生态亟须修复到位,承办法官及时转换思路,积极促成检察机关与被告韦某等三人达成调解协议,按照生态价值相当原则,将生态损害赔偿责任转化为替代性修复义务,由被告补植4000余株阔叶树苗。
秉持恢复性司法理念,铜陵中院聚焦受损水域、江岸生态功能复原,牵头出台《关于建立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劳务代偿协作机制的意见》,在全省创新落地劳务代偿、公益代偿机制。对生态损害责任人,不再单一处以罚金刑罚,而是结合案情引导其参与沿江巡护、江面垃圾清理、保护区鱼苗放流、社区生态普法等公益劳作,以实际劳动抵偿生态修复义务,推动生态“破坏者”就地转型为长江“守护者”。
江砂是维护长江河床稳定和江水动态平衡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宝贵的矿产资源。无序的非法采砂会引起河道不规则变化,严重危及长江生态环境安全。
吴某等11名被告人在长江铜陵段禁采区盗采江砂,非法采砂价值共计84.8万余元。铜官区人民法院依法判令11名被告人刑罚,共同承担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费用,并在省级以上媒体公开道歉。判决生效后,被告人积极履行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费用,用于长江铜陵段生态增殖放流及岸线整治。
据统计,近年来,铜陵市两级法院累计判决生态环境修复资金900余万元,常态化开展增殖放流、岸线补绿、生态养护等修复工作,累计栽植苗木7000余棵,完成15公顷长江岸线复绿,持续改善江豚觅食、栖息的水域基底,以可量化、可视化的修复成效守护长江生物多样性。
立体化协同 凝聚生态共治合力
江豚保护,非一域之事。
铜陵法院依法严惩以电毒炸非法方式捕捞水产品、污染环境等各类危害保护区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为淡水豚等水生生物营造安全的生存环境。联合相关单位积极开展预防性保护公益诉讼,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从“治已病”到“治未病”转变。诸多江豚司法保护构想逐步落地化为实际举措。
铜陵中院立足系统治理思维,联合铜陵淡水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郊区法院、大通古镇风景区管委会签署淡水豚保护区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围绕风险前置预防、违法行为惩治、受损生态修复、全民法治宣教、长效机制建设五大板块,建立线索移送、联合巡查、协同修复闭环,创新形成“案件审理﹢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全链条江豚保护模式,着力打造长江中下游生物多样性司法协同保护样板。
铜陵法院还横向打破省域治理隔阂,深化皖苏跨区域司法协作,破解长江分段治理难题。
“铜陵中院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建立起常态化沟通协作机制,联合开展资源共享、修复共治、业务互通,凝聚起跨省域守护江豚、保护长江的强大法治合力。”铜陵中院副院长管杰说。
在健全协同治理机制的基础上,铜陵中院结合本地长江生态保护实际,因地制宜建成淡水豚司法保护基地、碳汇司法保护实践基地、皖苏长江大保护司法协作示范基地三大特色平台,以专业化司法阵地筑牢长江生物多样性保护支点,实现司法保护、生态治理、协同共治有形化、常态化、长效化。
如何让守护长江生态意识厚植人心?铜陵中院坚持办案与普法双向融合,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持续深化“法律七进”活动,把生态法治宣传延伸至沿江校园、村镇、码头、企业。倾力打造“铜娃学法”动漫短片、“小马说法”普法栏目、江豚主题短视频等接地气的普法产品,通过沉浸式、体验式普法,引导社会公众自觉参与长江生态保护、主动关爱江豚生存环境。
“法官哥哥,近距离看见可爱的江豚在江面畅游,我真切懂得了守护长江就是守护江豚的家。”铜陵中院组织30余名中小学生走进淡水豚保护区,开展沉浸式研学普法,其中一名学生看着栖息地里的江豚后有感而发。
放眼江面,成群江豚逐浪嬉戏,勾勒出“微笑天使”的灵动弧线。铜陵法院以司法之力,久久为功,持续筑牢江豚保护司法屏障,让“微笑天使”永续长江,让一江碧水浩荡东流。(周瑞平 宋云)
本文来源:人民法院报作者:周瑞平 宋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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