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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是否是证据不足的情形

2024-12-18 13:58:58 来源:华律网

监视居住并非单纯的证据不足情形。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证据不足通常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现有证据未能达到证明犯罪事实成立的标准。而监视居住的适用主要是基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等因素,如可能逃跑、自杀、毁灭证据等,以确保诉讼的顺利进行,并非仅仅因为证据不足。当然,在某些情况下,监视居住可能与证据不足相关联,比如在侦查阶段,由于证据尚不充分,为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而采取监视居住措施,但不能将监视居住直接等同于证据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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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华律网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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