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买二手房违约情形有哪些
在二手房买卖中,常见的违约情形包括:1. 卖方违约: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房屋产权存在瑕疵(如被抵押、查封等)、拒绝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交付的房屋与合同约定不符(如面积、质量等)。2. 买方违约: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房款(包括定金、首付款、尾款等)、拒绝接收房屋、拖延办理相关手续(如贷款申请、产权过户配合等)。3. 双方违约:如双方均未按时履行合同中的义务,或者在协商过程中未能达成一致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违约方需承担违约责任,通常根据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具体的责任承担方式和程度,需依据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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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中,通常是因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所产生。
第一,当事人之间有约定管辖的法院
①约定管辖明确,且约定管辖具有排他性,案件由约定管辖的法院管辖;
②约定管辖明确,但约定管辖不具有排他性,案件由当事人选择约定管辖或法定管辖;
③约定管辖不明确,则案件适用法定管辖情形;
第二,合同没有约定管辖法院或约定不符合法律要求的
①被告地法院管辖;
②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房产纠纷的管辖法院
第一,当事人之间有约定管辖的法院
①约定管辖明确,且约定管辖具有排他性,案件由约定管辖的法院管辖;
②约定管辖明确,但约定管辖不具有排他性,案件由当事人选择约定管辖或法定管辖;
③约定管辖不明确,则案件适用法定管辖情形;
第二,合同没有约定管辖法院或约定不符合法律要求的
①被告地法院管辖;
②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1.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
3.本院具有管辖权的证据(如被告户口不在宝安,须提交被告在宝安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该证明由派出所或居委会出具);
4.其他证据。
本文来源:华律网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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