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可采取以下两种方式发包建筑工程项目:一种是采用招标的形式,设定明确的标底和详细的合同文件,通过一套完整的流程来选拔出最合适的承包商;另一种则是以直接的方式进行发包,即由发包方直接指定承包商,并与其签署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法律依据】《建筑法》第十五条,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建筑法》第十六条,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择优选择承包单位。 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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