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程款纠纷,诉讼时效为三年,从权益受损及责任人知晓起算。时效制度是指民权受到侵犯后,在法定期限内不主张权利,逾期则债务人享有时效抗辩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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