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签署购房协议。借款人与已与银行订立按揭协议的房地产开发商达成购房共识。2. 递交贷款申请。借款人应聘请负责本楼盘按揭业务的银行,提供相关个人信息(如身份证,户口本)以及财务状况(如薪资记录,银行存款及可动用资产等)以供审核。3. 贷款审批流程。银行内部经过三层审批后,委托律所对借款人的合法性及资料完整性进行审查。4. 签署《房地产预售契约》。审查通过后,银行通知借款人与房地产开发商签署《房地产预售契约》,并在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认证。5. 签订《楼宇按揭合同》。借款人缴纳相关费用后,与银行签订《楼宇按揭合同》。6. 公证、保险事宜。由按揭中心代为办理合同公证、房屋登记及相关保险手续。7. 发放贷款。银行即刻启动贷款发放程序,借款人自次月起需按月偿还贷款。【法律依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房产纠纷中,通常是因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所产生。
第一,当事人之间有约定管辖的法院
①约定管辖明确,且约定管辖具有排他性,案件由约定管辖的法院管辖;
②约定管辖明确,但约定管辖不具有排他性,案件由当事人选择约定管辖或法定管辖;
③约定管辖不明确,则案件适用法定管辖情形;
第二,合同没有约定管辖法院或约定不符合法律要求的
①被告地法院管辖;
②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房产纠纷的管辖法院
第一,当事人之间有约定管辖的法院
①约定管辖明确,且约定管辖具有排他性,案件由约定管辖的法院管辖;
②约定管辖明确,但约定管辖不具有排他性,案件由当事人选择约定管辖或法定管辖;
③约定管辖不明确,则案件适用法定管辖情形;
第二,合同没有约定管辖法院或约定不符合法律要求的
①被告地法院管辖;
②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1.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
3.本院具有管辖权的证据(如被告户口不在宝安,须提交被告在宝安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该证明由派出所或居委会出具);
4.其他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