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规定,残疾人驾车驶入特定停车场并不享有免费停车的优惠待遇,相关停车场亦有相应限制。而对于由政府出资兴建的公共停车场(泊位),残障人士所驾驭的专车可无需支付停车服务费用;此外,按照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设立的无障碍停车位,同样应为肢体残障者免费提供便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四条国家采取辅助方法和扶持措施,对残疾人给予特别扶助,减轻或者消除残疾影响和外界障碍,保障残疾人权利的实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五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残疾人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便利和优惠。残疾人可以免费携带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盲人持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地铁、渡船等公共交通工具。盲人读物邮件免费寄递。国家鼓励和支持提供电信、广播电视服务的单位对盲人、听力残疾人、言语残疾人给予优惠。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逐步增加对残疾人的其他照顾和扶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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