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束后,若招标人修改中标结果或中标人放弃项目,均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根据规定,中标通知书被视为具体合同内容的落定。因此,若双方因故未签署正式合约,都将面临承约过失之责。【法律依据】《招投标法》第四十六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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