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已签署的房屋认购书能否撤消,需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区分:1.若开发商在诉求提交前尚未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此类认购书属于无效状态,此种情况下定金当予退还;2.若购房者未能按照认购书约定的期限和地点准时签约,视其构成违约,此时将无法索回定金;反之,若开发商在认购书规定期限内将认购房屋转售他人以致未能正式签约,同样构成违约,需向购房者双倍返还定金。3.若双方在规定期限内成功签订合同,定金在购房者履约后可充抵部分房款或予以收回;若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任何一方违约的情况,均适用“不予返还”或“双倍返还”原则。4.若双方均无上述第一项所述之违约行为,仅因对预售(销售)契约及补充协议内容无法达成共识而未能签约,开发商须将定金全额返还给购房者。5.若在正式签约时,一方对认购书中确认的条件,如房价、房号、面积等进行修改导致签约失败,则视为违约,若为购房者违约,定金将无法索回;若为开发商违约,则需向购房者双倍返还定金。
房产纠纷中,通常是因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所产生。
第一,当事人之间有约定管辖的法院
①约定管辖明确,且约定管辖具有排他性,案件由约定管辖的法院管辖;
②约定管辖明确,但约定管辖不具有排他性,案件由当事人选择约定管辖或法定管辖;
③约定管辖不明确,则案件适用法定管辖情形;
第二,合同没有约定管辖法院或约定不符合法律要求的
①被告地法院管辖;
②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房产纠纷的管辖法院
第一,当事人之间有约定管辖的法院
①约定管辖明确,且约定管辖具有排他性,案件由约定管辖的法院管辖;
②约定管辖明确,但约定管辖不具有排他性,案件由当事人选择约定管辖或法定管辖;
③约定管辖不明确,则案件适用法定管辖情形;
第二,合同没有约定管辖法院或约定不符合法律要求的
①被告地法院管辖;
②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1.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
3.本院具有管辖权的证据(如被告户口不在宝安,须提交被告在宝安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该证明由派出所或居委会出具);
4.其他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