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所持有的房产数无明文规定限制,只要财产来源正当,即可自由购置多套住房。通常情况下,若本市居民则可持有两套房产,非本市居民仅可持有一套,以家庭为单位衡量。但由于不动产统一登记尚未全面实施,以及公有住房、房改房、集资房、央产房、军产房、福利房、小产权房与商品房存在差异,现阶段情况大致与原状吻合,只要具备相应经济能力,便可持有大量房产。房屋办理房产证的具体流程如下:1、初始登记阶段,当事人向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门领取房屋所有权登记表,填写完毕后由开发商签字盖章确认;2、房屋竣工后,开发商需提供房屋已竣工证明、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房屋测绘表报告等资料,一并提交至权属登记部门;3、若需办理转移登记,应咨询相关办理人员,缴纳契税或公共维修基金后,妥善保管缴费凭证;4、待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处理完毕登记手续及房产证后,通知当事人前往领取。不动产登记簿应载明以下事项:(一)不动产的自然状况,包括坐落、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用途等;(二)不动产权利的权属状况,包括主体、类型、内容、来源、期限、权利变化等;(三)涉及不动产权利限制、提示的事项;(四)其他相关事项。
房产纠纷中,通常是因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所产生。
第一,当事人之间有约定管辖的法院
①约定管辖明确,且约定管辖具有排他性,案件由约定管辖的法院管辖;
②约定管辖明确,但约定管辖不具有排他性,案件由当事人选择约定管辖或法定管辖;
③约定管辖不明确,则案件适用法定管辖情形;
第二,合同没有约定管辖法院或约定不符合法律要求的
①被告地法院管辖;
②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房产纠纷的管辖法院
第一,当事人之间有约定管辖的法院
①约定管辖明确,且约定管辖具有排他性,案件由约定管辖的法院管辖;
②约定管辖明确,但约定管辖不具有排他性,案件由当事人选择约定管辖或法定管辖;
③约定管辖不明确,则案件适用法定管辖情形;
第二,合同没有约定管辖法院或约定不符合法律要求的
①被告地法院管辖;
②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1.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
3.本院具有管辖权的证据(如被告户口不在宝安,须提交被告在宝安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该证明由派出所或居委会出具);
4.其他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