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7福建省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对王某劳动合同纠纷提供法律援助案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王某应聘到某公司上班,工作期间公司没有与他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社保。7个月后,某公司以效益不好为由,负责人口头委婉地让王某另找工作。后王某得知,公司没有和他签订合同,没有给他缴纳社保,借故开除他的行为违法。
2022年4月29日,王某到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咨询:“我在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任职造价员,上班7个月公司都没和我签订劳动合同,现在又开除我,我能申请补偿吗?”劳动争议该怎么走程序,能不能拿到补偿金,王某心里都没底。市法援中心当天值班的法援律师祝艳勤热情地接待他,解答了他的疑问。市法援中心通过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迅速通过了王某的法律援助申请,并指派福州市三山律师事务所祝艳勤律师具体办理。
接到指派后,法援律师让王某提供双方争议期间的工作记录、工资发放记录和能够证实公司不让王某上班的事实以及违法解除证明等材料。结合材料,法援律师从王某入职开始分析: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宽限期一个月满后,从第二个月起用人单位要支付双倍工资;用人单位如果未缴纳社保,不但要补交,还会受到行政处罚,劳动者还有权以此为由单方终止劳动关系,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以让单位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按照经济补偿金的2倍计算的。
初步判断,胜诉几乎没有太大问题,钱多钱少及何时能够拿到钱才是关键。按照劳动仲裁程序走下去,最快也要3个月拿到钱,慢则一年多都可能结不了案。法援律师建议王某与公司进行诉前调解,向公司出具公司未交医社保及公司违约解除的书面通知函,同时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王某同意调解建议,法援律师与他确定了最优的调解方案。法援律师与公司负责人电话沟通,详细解读了相关法律规定,分析调解对双方的好处,分析仲裁、诉讼给双方带来的不利,经来回几次推心置腹的沟通,最终公司同意按照法援律师提出的30000元赔偿方案,以调解与王某的劳动纠纷。
2022年5月20日上午,王某与公司签订和解协议书,公司当场支付调解款。从法援律师接受指派到王某一分不少拿到赔偿,这件劳动争议案件仅用13天快速定纷止争。
【案件点评】
王某劳动争议一案用诉前调解模式有效避免劳动纠纷进入司法审理和强制执行程序。王某的信任和肯定、公司和负责人的明理、法援律师的竭尽全力,都是促成案件13天高效结案的重要因素。从长远的眼光看,作为劳动者一方,若动不动告用人单位,对于其日后就业可能会带来负面影响。对于用人单位来讲,经常当被告,也反映了该单位存在问题,也是极为影响单位未来发展和信誉的。
无论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遇到事实清楚、法律规定明确的劳动争议纠纷,尽量协商解决。既节省司法资源,又能及时修复双方劳动关系,促进劳动关系和谐。
本文来源:中国法网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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