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中院与中山大学法学院建立司法研究协作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法学院校教育培养机制”的决策部署,推动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的深度融合,9月29日,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与中山大学法学院举行调研座谈会,肇庆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洪浩,中山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梅成达,院长张亮出席会议。
在双方共同见证下,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与中山大学法学院签订《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中山大学法学院关于建立“法院+法学院”司法研究协作机制的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与会领导共同为“中山大学法学院实践基地”和“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教授问诊工作室”正式揭牌。陈洪浩院长代表肇庆中院为受聘“咨询专家”的教授、学者颁发聘书。
座谈会上,双方就后续合作交流事宜进行了深入交流,在“备忘录”指导思想、协作内容、工作机制等方面达成一致共识,双方将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就“教授问诊”“法官导学”“联学共建”三方面内容进行协同合作。
一是肇庆中院设立“教授问诊”工作室,聘请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为咨询专家,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坐诊”答疑,为法官办理疑难复杂或新型案件提供咨询指导意见;二是中山大学法学院在肇庆中院设立实习实践基地,定期选派学生到法院实践锻炼,接受法官一对一的实务指导;三是双方联合开展理论研学、主题党日、支部共建等党建活动,共同开展课题调研、学术论文撰写、举办学术研讨会等内容。
据介绍,肇庆中院将以此次“备忘录”的签署为契机,不断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交流,充分发挥法院司法实践和高校理论研究的职能优势,通过优势互补、协同创新,探索多种教学科研与法律实践互帮互助的方式,推动法治人才培养和法治建设共同提升,助力提升社会治理效能,为法治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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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贵州省监察委员会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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