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针对侵害广播组织权的纠纷,其诉讼时效规定为三年。
此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是从权利人能够知晓或者理应知晓自身权利遭受损害之时,以及明确义务人之日开始计算。
倘若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已经超过了二十年,那么人民法院将不再予以保护。
不过呢,倘若存在特殊情况,人民法院是可以依据权利人的申请来决定对诉讼时效进行延长的。
这就明确地告诉广播组织,当它们发现自身的权利被侵害后,必须要及时地行使诉权。
要是超过了诉讼时效期间才去起诉,而对方当事人又提出时效抗辩,那么广播组织就很有可能会面临败诉的风险。
所以,广播组织务必对诉讼时效保持高度的重视,及时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