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事会专门去查病假条真假吗
在一般情况下,人事部门有可能会对病假条的真实性进行核查。这取决于公司的管理制度、企业文化以及对员工出勤情况的重视程度。从法律角度看,如果公司对员工请病假的情况存在合理怀疑,例如病假过于频繁、病假时间过长影响工作正常运转等,是有权进行核查的。核查方式可能包括向出具病假条的医疗机构核实,或者要求员工提供进一步的证明材料。但公司在进行核查时,也需遵循合法合规的程序,不能侵犯员工的合法权益。若公司未经合法程序随意怀疑病假条真假并对员工进行不当处理,可能会引发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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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原告一般是患者本人,如果死亡的,一般指死者的法定继承人。而被告一般是指医院,主治医生是代表医院的职务行为,一般不能作为医疗纠纷案件的被告。
3.,要有合理的赔偿请求。赔偿的数额应根据法律确定在合理的范围之内,如果超过合理的范围,漫天要价,不但得不到法律的支持,而且还要承担额外的诉讼费用。
4.要有支持自己诉讼请求的证据。最主要的是鉴定结论,如果没有鉴定结论,要提供或申请法院调取有关病历资料,并可申请法院进行鉴定。。
医疗纠纷赔偿诉讼的管辖法院为:
1.医疗事故发生地
2.医疗后果出现地
3.肇事医疗单位所在地
4.个体医生的住所所在地
注意:两个以上法院对同一案件均有管辖权时,原告有权选择其中一个法院起诉,但起诉后不得再任意更改。
本文来源:华律网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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