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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会在第36天或37天批捕吗

2024-10-09 09:30:32 来源:华律网

我国法律对批捕期限有明文规定。通常而言,若公安机关认为须对被拘留者进行逮捕,需在拘留后的三日内报请人民检察院审核批准。然而在特定条件下,报请日期可相应延长至多四天。对于流窜犯、惯犯及结伙犯罪等重罪嫌疑人,报请期限则可延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在收到提请批准逮捕书后七个自然日内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逮捕的裁决。因此,多数情况下不会在拘留满36或37天时才批捕。但具体审批时刻需依据案件复杂程度、证据充足性等诸多因素综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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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华律网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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