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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援助律师可以会见吗

2024-09-04 18:14:53 来源:华律网

为了是刑事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相关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羁押或逮捕等行为就叫做强制措施。强制措施的执行者是必须经过相关的申请才能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否则属于非法执行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一般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而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诉讼参与人和案外人不得采用强制措施。
在刑事诉讼程序中,看守所的援助律师有权按照法律法规及看守所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见。援助律师与委托律师在会见方面享有的权利几乎等同,均只要符合程序性要求并办理妥当相关手续,便可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进行会见。会见的主要目的在于深入了解事件的具体情况,为被会见者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以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然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会见过程必须严格遵循法律程序和监管要求,严禁传递任何违禁物品或信息。总而言之,在满足法定条件和程序的前提下,看守所的援助律师享有会见权。

本文来源:华律网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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