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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六个月属于何种拘留

2024-07-26 16:53:44 来源:华律网

此为刑事拘留之规定。依据公安机关所作之刑拘裁定及其实施,拘留期间由法律明确规定的两个阶段组成——公安部门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与检察机关审查批准逮捕的总时长。【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本文来源:华律网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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