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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工程款之相关司法解释

2024-07-22 15:08:16 来源:华律网

挪用工程款项的行为可定为违法挪用公款。国家职员若借助其职位便利,私自挪用公款以做他用,进行非法活动,或所挪金额较多,进行盈利性活动,以及所挪金额较大且逾期未还超过三个月者,均属违法挪用公款,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本文来源:华律网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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