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合同里试用期如何规定的
一、劳动合同里试用期如何规定的
在劳动合同中,试用期是根据公司和员工协商的,可以有也可以没有:
1.除了劳动合同的基本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自愿约定试用期,以及其他如培训、保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事项。
2.试用期并非劳动合同的必备内容,而是双方可协商的附加条款。
二、试用期的时间限制是怎样的
关于试用期的时间限制为: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则不得超过六个月;
4.对于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期限不满三个月的劳动合同,法律明确规定不得约定试用期。
这些规定旨在保护劳动者的权益,防止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制度。
三、试用期工资及解除条款
法律快车提示在试用期期间,劳动者的工资待遇也是受法律保护的:
1.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水平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同时这个水平也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关于试用期的解除,除非劳动者存在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如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所列情形),否则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试用期劳动合同。
3.如果用人单位决定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向劳动者说明合理理由。劳动者也有权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后解除劳动合同。
4.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并已经实际履行,那么劳动行政部门将责令其改正。
5.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期间的赔偿金。
这一规定进一步强化了法律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
本文来源:华律网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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