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通常不超过六个月,从作出的那一刻起便开始生效。
在其失效之前,人民法院具备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来撤销、变更或者延长该保护令的权力。
相关的法律依据主要集中在《反家庭暴力法》当中。
此规定的核心目的在于能够迅速且有效地保护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人的人身安全。
一旦受害人处于家庭暴力的危险之中,便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获得人身安全保护令,而法院会依据具体的情况作出相应的裁定。
保护令的内容十分具体,涵盖了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对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进行骚扰、跟踪、接触等一系列措施,通过这些措施来切实保障受害人的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