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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收入如何不算共同财产
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条规定了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农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婚后的收入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过在以下情形下可不被视为共同财产:
1. 一方因自身受到人身损害而获得的赔偿或补偿,像因工伤获取的赔偿款之类的,因其具有特定的人身属性,所以归一方所有。
2. 在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明确规定只归某一方的财产,即清楚表明仅赠与该方或由该方继承的,属于个人财产。
3. 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等,这些是专门为军人及其家属提供的特殊保障,属于其个人财产。
总而言之,若要使婚后收入不被认定为共同财产,就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或约定,否则通常会被认定为共同财产。
1. 一方因自身受到人身损害而获得的赔偿或补偿,像因工伤获取的赔偿款之类的,因其具有特定的人身属性,所以归一方所有。
2. 在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明确规定只归某一方的财产,即清楚表明仅赠与该方或由该方继承的,属于个人财产。
3. 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等,这些是专门为军人及其家属提供的特殊保障,属于其个人财产。
总而言之,若要使婚后收入不被认定为共同财产,就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或约定,否则通常会被认定为共同财产。
本文来源:华律网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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