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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还有吗

2024-09-19 14:09:05 来源:华律网

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条规定了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农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依据现行法律规定,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权益应由夫妻双方共享,然而“婚前财产”却在法律层面得到了充分的保障。
所谓婚前财产,即在缔结正式婚姻关系之前,由夫妻中的某一方单独所有或部分拥有的财产。
例如,在婚前以个人名义全额购置的房产、汽车以及个人储蓄等均可视为婚前财产。
要判定某项财产是否属于婚前财产,其关键在于该财产的获得时间是否在正式结婚登记手续完成之前。
只要能够提供确凿证据证明该财产系婚前所得,那么通常情况下便可以将其归类为婚前财产。
然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若婚前财产在婚后发生了形式上的转变,如婚前的储蓄在婚后被用于购买房产,并且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则此种情况可能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此外,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并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持续而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夫妻双方在婚前或婚后另行达成相关协议。

本文来源:华律网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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