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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享有的婚姻家庭权益主要有哪些
结婚是人生大事之一,最值得高兴的事情。在中国,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男女。只有在办理结婚登记以后,其婚姻关系才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国家的承认和保护。国家实行结婚登记制度,可给予争取婚姻自主的男女及时地法律援助,保护基于爱情而要求结合的男女的正当权利;还可以帮助指导婚姻当事人,避免因无知或受欺骗而陷于不幸的婚姻之中。
在合法范围内,女性应被赋予家庭领域的各项权益,包括严禁家庭内部出现任何形式的针对女性的暴力行为、全力确保女性能够和男性同享平等的婚姻家庭方面的各种权利,同时,也应当从法律层面上严格禁止对于女性结婚或者离婚的自由进行任何形式的干预和限制。
根据我国目前现行的相关法制法规规定,女性在生育问题上享有充分的自由权。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三条
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婚姻家庭权利。
第四十四条
国家保护妇女的婚姻自主权。禁止干涉妇女的结婚、离婚自由。
第四十五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根据我国目前现行的相关法制法规规定,女性在生育问题上享有充分的自由权。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三条
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婚姻家庭权利。
第四十四条
国家保护妇女的婚姻自主权。禁止干涉妇女的结婚、离婚自由。
第四十五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本文来源:华律网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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