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
首页 > 普法课堂 > 婚姻家庭 > 正文

离婚后财产和孩子应该如何进行合理分割

2024-07-26 15:31:57 来源:华律网

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条规定了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农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在离婚案件中,夫妻间的财产无疑属于共有财产范畴,然而,婚姻存续期间的个人财产仍然归夫妻各人所有。
假使当事人之间对于财产的分配有明确约定的话,则需遵照该约定办理财产分割事宜;
如无法达成协议,法院将依据具体的财产状况,参照有利保护孩子、妇女以及无过失一方利益的原则进行裁判。
倘若因一方存在过错导致婚姻破裂,在此种情况下,财产的分配将会略向无辜方倾斜。
值得关注的是,离婚程序结束后,不满两岁的孩子通常将交由母亲直接抚养。
至于年满两岁以上的孩子,如果他们的父母就抚养权问题未能达成合意,法院将据此情况按照优先考虑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的原则做出最终决定。
当孩子成年并达到八岁年龄时,他们应该被给予充分的尊重,以确保其自愿表达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本文来源:华律网作者:佚名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网上资料繁多,分类不明确,没有专属的党建资料下载,中国法律论坛网推出资料下载频道,汇集了报告、讲话、年鉴等多重资料下载学习!

    2020-09-12
  • 还在为找寻党建书籍发愁吗?中国法律论坛网为您准备了精品的党建书目,细致分类点击即可去到各大平台购买,方便了您学习和检索时间!

    2020-09-12
  • 中国法律论坛网在经过不断的细化完善后,2.0版本成功上线,该版本中包含了热门的政策文件,党章、党建图库及党建精彩视频和党建资料下载!

    2020-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