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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判定标准是什么
基于亲子关系的特殊情感联系和家庭共同生活状态,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虽是强制义务,但绝大多数情形是父母自觉自愿地履行其义务为结果,法律和社会公力无须过多干预或介入。然而,这并不排除现实生活中少数人自私自利,生而不养,公然背离作为父母应承担的道义责任和法律义务。在此情形下,则必须动用社会公力,强制父母履行抚养义务。
离婚过程中,孩子的抚养权究竟归谁,这点可以你们两个来商量决定,要是谈得拢就没问题啦;
如果你们达不成共识的话,那法院就会依照下面这些标准来判定了哦:
首先说,小于两岁的孩子通常都跟妈妈住哦。
但是母亲有下面几种情况出现的时候呢,可就要跟着父亲走了:
1)患上慢性病或者严重病症,孩子实在没法和她一起生活;
2)本身条件不差,就是不想负责任养孩子,这个时候,爸爸想让孩子给自己也就可以理解了;
3)还有其他种种特殊原因,导致孩子确实是不能跟妈妈继续住下去了。
再来啊,假设妈妈和爸爸都同意孩子两岁之前跟爸爸住,而且这样对孩子的身体发育成长没有危害,那么也是合法的。
那大于两岁,尤其是超过七岁的孩子呢?爸爸和妈妈都想要他们跟自己住,只要其中一方有下列情形出现的,另一方就有权优先考虑:
1)已经做过绝育手术,或者因为其他原因丧失了生育能力;
2)孩子跟他住的时间比较多,然后换个环境对他的生长发育明显不好;
3)没有其他孩子,但对方却是有其他骨肉至亲;
4)孩子跟他生活,对孩子的成长很有益处,然而另外那位则患有长期不可治愈的传染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存在其他影响孩子心理生理健康的因素,那么,后者父母就没法跟孩子住在一起了。
另外呢,爸爸和妈妈在抚养孩子方面所具备的条件都差不多,这个时候他们也都希望孩子能跟自己生活但如果孩子只跟爷爷奶奶或者外公外婆生活在一起,而且爷爷奶奶或者外公外婆愿意帮忙照顾孩子,再加上他们也有足够的能力去帮助孩子,那么这就成为了孩子可以跟哪方住的重要参考指标。
最后呢,如果父母都对八岁以上的孩子要跟谁生活产生了争议,也要听听孩子自己的想法哦。
总之呀,在保障孩子最大利益的前提下,如果父母达成协议,轮流抚养孩子也是被允许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如果你们达不成共识的话,那法院就会依照下面这些标准来判定了哦:
首先说,小于两岁的孩子通常都跟妈妈住哦。
但是母亲有下面几种情况出现的时候呢,可就要跟着父亲走了:
1)患上慢性病或者严重病症,孩子实在没法和她一起生活;
2)本身条件不差,就是不想负责任养孩子,这个时候,爸爸想让孩子给自己也就可以理解了;
3)还有其他种种特殊原因,导致孩子确实是不能跟妈妈继续住下去了。
再来啊,假设妈妈和爸爸都同意孩子两岁之前跟爸爸住,而且这样对孩子的身体发育成长没有危害,那么也是合法的。
那大于两岁,尤其是超过七岁的孩子呢?爸爸和妈妈都想要他们跟自己住,只要其中一方有下列情形出现的,另一方就有权优先考虑:
1)已经做过绝育手术,或者因为其他原因丧失了生育能力;
2)孩子跟他住的时间比较多,然后换个环境对他的生长发育明显不好;
3)没有其他孩子,但对方却是有其他骨肉至亲;
4)孩子跟他生活,对孩子的成长很有益处,然而另外那位则患有长期不可治愈的传染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存在其他影响孩子心理生理健康的因素,那么,后者父母就没法跟孩子住在一起了。
另外呢,爸爸和妈妈在抚养孩子方面所具备的条件都差不多,这个时候他们也都希望孩子能跟自己生活但如果孩子只跟爷爷奶奶或者外公外婆生活在一起,而且爷爷奶奶或者外公外婆愿意帮忙照顾孩子,再加上他们也有足够的能力去帮助孩子,那么这就成为了孩子可以跟哪方住的重要参考指标。
最后呢,如果父母都对八岁以上的孩子要跟谁生活产生了争议,也要听听孩子自己的想法哦。
总之呀,在保障孩子最大利益的前提下,如果父母达成协议,轮流抚养孩子也是被允许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本文来源:华律网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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