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未成年实施特殊保护指
对未年人的特殊保护包含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以及司法保护六个方面。其中,家庭保护在于父女或其他监护人对子女的养育、教导及其身心健康的维护;学校保护则强调学校对未成年人的教导,确保他们享有人身及受教育权利等多方面的安全;社会保护是要创造有利的社会环境以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网络保护旨在规范网络环境,保障未成年人的网络权益;政府保护则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在职责范围内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而司法保护则体现在司法机关在处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时,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这些保护措施共同构成了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坚实防线,助力他们健康成长。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
本文来源:华律网作者:佚名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2024-09-14
-
2024-09-14
-
网上资料繁多,分类不明确,没有专属的党建资料下载,中国法律论坛网推出资料下载频道,汇集了报告、讲话、年鉴等多重资料下载学习!
2020-09-12 -
还在为找寻党建书籍发愁吗?中国法律论坛网为您准备了精品的党建书目,细致分类点击即可去到各大平台购买,方便了您学习和检索时间!
2020-09-12 -
中国法律论坛网在经过不断的细化完善后,2.0版本成功上线,该版本中包含了热门的政策文件,党章、党建图库及党建精彩视频和党建资料下载!
2020-09-12
今日热点
-
商人被监察委留置后交退款
下一篇2024-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