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
首页 > 普法课堂 > 公司纠纷 > 正文

口头录音遗嘱的形式要件

2024-10-31 14:08:09 来源:华律网

口头录音遗嘱需满足以下形式要件:首先,必须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以口述方式作出,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录音遗嘱无效。其次,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无利害关系。遗嘱人在口述遗嘱内容时,要清晰、准确地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确保遗嘱内容完整、明确。最后,录音遗嘱应当保留原始录音载体,以保证遗嘱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口头录音遗嘱的认定较为严格,需严格遵循上述形式要件,以避免因遗嘱形式瑕疵而导致遗嘱无效的情况发生。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

本文来源:华律网作者:佚名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2024-09-14
  • 2024-09-14
  • 网上资料繁多,分类不明确,没有专属的党建资料下载,中国法律论坛网推出资料下载频道,汇集了报告、讲话、年鉴等多重资料下载学习!

    2020-09-12
  • 还在为找寻党建书籍发愁吗?中国法律论坛网为您准备了精品的党建书目,细致分类点击即可去到各大平台购买,方便了您学习和检索时间!

    2020-09-12
  • 中国法律论坛网在经过不断的细化完善后,2.0版本成功上线,该版本中包含了热门的政策文件,党章、党建图库及党建精彩视频和党建资料下载!

    2020-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