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失职失察是怎么定义的
失职失察在法律上通常指公职人员或特定职责人员未能履行应尽的职责,导致一定的不良后果。失职侧重于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因疏忽、懈怠或错误行为而未能完成任务或达到规定标准。例如,应当作为而不作为,或者不当作为造成损失。失察则主要指对应当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或情况未能及时察觉和处理。比如,对下属的违规行为未能及时发现制止。判断是否构成失职失察,需要综合考虑职责的明确规定、行为人的主观状态、造成的后果及因果关系等因素。一般来说,后果越严重,行为人的主观过错越大,越容易被认定为失职失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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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华律网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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