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后退房所引发的纠纷及困扰不容忽视,但在实践操作中,退房需遵循确凿规范。举例来说,因轻微质量问题面临物业接收问题,购方可要求开发商及时维修,但符合下列八种状况之一,消费者则可提出退房诉求:第一,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的差额超过百分之三;第二,开发商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房屋,导致交易失败;第三,开发商擅自更改原有规划设计,影响房屋整体结构;第四,开发商在预售阶段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第五,房屋主体结构存在质量问题;第六,房屋品质严重影响日常生活;第七,开发商无法按预定计划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第八,购房者贷款申请未获批准且买卖双方对支付方式存在争议。此外,若合同中有明确退房条款,满足该条款亦可作为退房依据。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十三条第一款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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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中,通常是因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所产生。
第一,当事人之间有约定管辖的法院
①约定管辖明确,且约定管辖具有排他性,案件由约定管辖的法院管辖;
②约定管辖明确,但约定管辖不具有排他性,案件由当事人选择约定管辖或法定管辖;
③约定管辖不明确,则案件适用法定管辖情形;
第二,合同没有约定管辖法院或约定不符合法律要求的
①被告地法院管辖;
②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房产纠纷的管辖法院
第一,当事人之间有约定管辖的法院
①约定管辖明确,且约定管辖具有排他性,案件由约定管辖的法院管辖;
②约定管辖明确,但约定管辖不具有排他性,案件由当事人选择约定管辖或法定管辖;
③约定管辖不明确,则案件适用法定管辖情形;
第二,合同没有约定管辖法院或约定不符合法律要求的
①被告地法院管辖;
②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1.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
3.本院具有管辖权的证据(如被告户口不在宝安,须提交被告在宝安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该证明由派出所或居委会出具);
4.其他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