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特定要求之三方房屋买卖合同,具有法效约束力。首要前提是,合同当事人须具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次,双方信誉良好,公平公正,无任何欺瞒与压力;第三,有无违法背德之行为,均在可控范围内。若符合此三项,该合同易被确认为有效文件。然而,实际操作中,细则条款尤需明确,如房屋基本情况、价格、交割日期及产权转移等重要信息必须充分详述。若发现合同存在缺陷或争议,则可能对执行过程及效力产生负面影响。总而言之,签署三方房屋买卖合同时,务必审慎注重合同合法性与有效性,以保障各利益相关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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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中,通常是因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所产生。
第一,当事人之间有约定管辖的法院
①约定管辖明确,且约定管辖具有排他性,案件由约定管辖的法院管辖;
②约定管辖明确,但约定管辖不具有排他性,案件由当事人选择约定管辖或法定管辖;
③约定管辖不明确,则案件适用法定管辖情形;
第二,合同没有约定管辖法院或约定不符合法律要求的
①被告地法院管辖;
②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房产纠纷的管辖法院
第一,当事人之间有约定管辖的法院
①约定管辖明确,且约定管辖具有排他性,案件由约定管辖的法院管辖;
②约定管辖明确,但约定管辖不具有排他性,案件由当事人选择约定管辖或法定管辖;
③约定管辖不明确,则案件适用法定管辖情形;
第二,合同没有约定管辖法院或约定不符合法律要求的
①被告地法院管辖;
②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1.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
3.本院具有管辖权的证据(如被告户口不在宝安,须提交被告在宝安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该证明由派出所或居委会出具);
4.其他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