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协议附则通常皆具有官方效应。作为合同的构成元素,它与正文具有同样的权威,对双方面临着同样的束缚。然而,判定其效应必需符合以下几点要求:首先,附件的内容须与正文的意愿及关键条款相互吻合,不能出现矛盾。其次,附件的订立需遵循常规的合同签署步骤,例如双方自愿且意愿真实、不违背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若附件中对房屋的详细信息、配套设备、交付标准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当产生纠纷时,可以根据这些条款来判断双方的权益和责任。但是,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在签署合同时,务必要认真审阅附件内容,以确保自己的利益得到充分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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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中,通常是因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所产生。
第一,当事人之间有约定管辖的法院
①约定管辖明确,且约定管辖具有排他性,案件由约定管辖的法院管辖;
②约定管辖明确,但约定管辖不具有排他性,案件由当事人选择约定管辖或法定管辖;
③约定管辖不明确,则案件适用法定管辖情形;
第二,合同没有约定管辖法院或约定不符合法律要求的
①被告地法院管辖;
②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房产纠纷的管辖法院
第一,当事人之间有约定管辖的法院
①约定管辖明确,且约定管辖具有排他性,案件由约定管辖的法院管辖;
②约定管辖明确,但约定管辖不具有排他性,案件由当事人选择约定管辖或法定管辖;
③约定管辖不明确,则案件适用法定管辖情形;
第二,合同没有约定管辖法院或约定不符合法律要求的
①被告地法院管辖;
②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1.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
3.本院具有管辖权的证据(如被告户口不在宝安,须提交被告在宝安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该证明由派出所或居委会出具);
4.其他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