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哪些合同需经书面签署
下述各类合同均须采用书面形式签署:(一)借款合同(除非双方另有明确约定);(二)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之协议(若未书面达成,则视为非固定期租赁);(三)融资租赁合同;(四)建设工程合同;(五)委托监理合同;(六)技术开发合同;(七)技术转让合同;(八)担保合同;(九)土地承包合同;(十)政府采购合同;(十一)专有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十二)信托合同;(十三)民用航空器买卖合同;以及(十四)劳动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本文来源:华律网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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