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乃是基于企业内部员工完成外包工程的劳务经济活动。在此过程中,承揽企业从承包项目的单位获取款项,从中获取收益且为之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与发包方无实质关联。【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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