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方应于停电前通告用电方。若擅断电源导致用电损失,供电方须负相应赔偿责任。依据法规,因供电设施检修、临时维修、依法限电或用户非法用电等缘故而需停电时,供电方必须遵循相关规定预先告知用电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二条,供电人因供电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电或者用电人违法用电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电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电人;未事先通知用电人中断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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