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结算方法主要包括五种类型。首先是按月结算,这是通过施工企业提交已完工工程月报表以及相关账单,经过建设方认证并提交建设银行处理的周期性方式;其次是分段结算,这是按照单项(或单位)工程的性质和施工进度,依次划分出各个施工阶段,每个阶段都能独立结算出工程款项;接着是竣工后一次结算,适用于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的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期在12个月内且总价低于100万元的情况下,可采用每月预支,竣工后一次性结算的方式;再者是目标结算方式,即将承包工程的内容细化为多个控制界面,只有当业主验收通过相应的控制界面时,才能支付相应的工程款项;最后是双方协商确定的其他结算方式。【法律依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三条,工程进度款结算与支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1、按月结算与支付。即实行按月支付进度款,竣工后清算的办法。合同工期在两个年度以上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2、分段结算与支付。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支付工程进度款。具体划分在合同中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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