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房产纠纷方面的问题时,通常会采取以下几种途径予以妥善解决:
首先是和解,这需要当事人双方遵循平等互利的原则进行私下沟通与协商。如果和解方案无法达成共识,则可考虑邀请中立的第三方调解机构介入,以期寻求更为公正合理的解决方案。
其次是协商,若经过上述努力仍然未能解决争议,则可依据房产纠纷的具体情况,将其提交至相关的仲裁机构进行裁决。
最后,若仲裁程序未能解决问题,当事人还可以选择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便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