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务院发布的《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服务企业有责任向公共服务部门(如供水、供电、供热、通信及有线电视)收取用于住宅设施服务的费用。尽管企业可接受供水、供电部门的委托代收相关费用,但它们无权停止供应水电给业主,这是因为业主与自来水公司和供电部门间的法律关系不受影响。如果物业服务企业采取断水断电措施,将侵犯业主权益,导致纠纷和损失。因此,物业公司应对此类事件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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