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工程质保金返还期限,承包方递交返还申请后14日为限,若业主在此期间无异议,应于之日起及时退还保证金;若逾期未还,业主需支付相应逾期利息。若业主接收到返还申请后14日内未予回应,经催告后14日内仍未回复,即视为同意承包方的返还请求。【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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