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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促推婚姻家事纠纷诉源治理第七批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2

2024-06-14 21:01:20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为切实将中央治理高额彩礼、推进移风易俗工作落到实处,最高人民法院分两批发布“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促推婚姻家事纠纷诉源治理”典型案例暨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七)。今日发布第二批。
  【256】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长城大街人民法庭:专注化解家务事特色机制促和谐
  【257】内蒙古自治区翁牛特旗人民法院乌丹人民法庭:坚持“和合共融”打造家事审判新“枫”景
  【258】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团结人民法庭:把牢高额彩礼纠纷诉源治理“三道关口”倡导引领乡村文明新风尚
  【259】浙江省开化县人民法院马金人民法庭:探索源头解纷新模式打造家事纠纷山区最优解
  【260】福建省福安市人民法院赛岐人民法庭:抓好“三心三力”助推离婚纠纷诉前化解
  【261】江西省石城县人民法院屏山人民法庭:“石城免礼”破高额彩礼能动履职树婚嫁新风
  【262】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陡沟人民法庭:三维发力绘就家事纠纷诉源治理新“枫”景
  【263】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红钢城中心人民法庭:全流程“三端”共治多方位护佑家和

  【264】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西丽人民法庭:深化家事纠纷诉源治理能动司法守护家的温暖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56号
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长城大街人民法庭
专注化解家务事特色机制促和谐
  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长城大街人民法庭自1998年起专门审理全区范围内的婚姻家事案件,26年来共办理2万余件,平均调解成功率88%,服判息诉率98%。一审收案连续两年同比下降8.75%,特别是2024年第一季度,较去年同期下降10.36%。长城法庭始终坚持“化解一个案件,稳定一个家庭,促进一方和谐”办案理念,逐步形成“教育式调解、延伸式协作、贴心式服务”的家事审判特色机制,为辖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强劲的司法助力,先后获得“中国十佳人民法庭”“巾帼文明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先进集体”等9项国家级荣誉。
  一、“教育式调解”,助力诉源治理
  一是开办婚教学校,聚焦源头化解“关键点”。联合妇联等七部门开办海港区婚姻教育学校,探索建立三种教学方法、三类教学内容、三种教学模式的婚教学校,引导当事人建立正确的婚姻观、家庭观,从而达到将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的效果。共举办婚教学习班200余次,帮助13028名存在婚姻家庭纠纷困扰的当事人修复情感,参加学习的当事人和好率达30%。二是积极送法上门,拓展法治宣传“枫景线”。与妇联、司法局等部门紧密联系,组织授课和法治宣讲90余次,进社区、进乡村等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法治宣传100余次,受益人群达7000余人,有力夯实群防群治基础。三是创新宣传载体,扩大家事普法“覆盖面”。结合审判实践自编《幸福从学习中开始》等婚教教材,录制婚姻家庭类系列短视频,进一步构建线上“婚姻家庭普法宣传阵地”,推动家事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
  二、“延伸式协作”,拓展多元解纷
  一是地域延伸,畅通民调联络渠道。设置民调联络员工作室,与辖区各镇街人民调解委员会对接,保证家事纠纷调解地域全覆盖;指导各镇街人民调解员开展诉前咨询、分流和引导工作,平均每年接待咨询400多人次,其中60%的咨询者了解相关知识后自行解决,10%由人民调解员调解成功,进一步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二是专业延伸,凝聚职能部门力量。依托党委政府支持,凝聚所有家事纠纷调解专业部门和组织力量,与妇联、司法局等部门建立市、区两级“一站式”婚姻家庭纠纷调处化解和诉调衔接机制,引导当事人自愿选择非诉渠道解决纠纷,促进当事人达成和解,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2023年4月至今,婚调委成功调解诉前案件53件。三是特殊延伸,强化人身保护联动。与区公安、妇联、民政、司法五部门建立人身安全保护联席会议,强化信息资源共享、执行协助。2017年至今共受理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20余件,实现与联动部门同时对接,即公安同步训诫、妇联同步疏导、民政同步救助、司法局同步援助、法庭同步调处,“五同步”做法使80%申请所涉纠纷都在第一时间调解解决并全部稳妥执行,有效防止家庭暴力升级,切实保障涉案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三、“贴心式服务”,提升解纷质效
  一是建立帮扶机制。与妇联、民政部门协调联动,及时为涉案困难当事人提供有效救助和帮扶,把司法救助贯穿于各个环节,构筑多渠道救助体系。二是注重情感修复。案件办理中,始终将思想引导作为解纷基础,根据当事人情感状况和主要矛盾,在矛盾缓和期、跟踪调解期、回渡观察期等不同节点,灵活运用法理法、心理法、案例法、利弊法、冷热法、社会法、电话法、亲情法等不同调解方法修复当事人情感,力促和谐圆满。三是做好回访释法。通过入户回访、电话回访、微信回访等方式,做好判后答疑和以案释法工作,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苗头性、倾向性矛盾隐患。其中赡养、调解和好案件做到100%回访。该制度执行以来,案件自动履行率达80%以上,二次起诉率低于20%。长城法庭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桥梁、窗口作用,不断延伸司法服务“毛细血管”,以专业精神、司法温度为家事审判添砖加瓦,绘就司法为民新“枫”景。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57号
内蒙古自治区翁牛特旗人民法院乌丹人民法庭
坚持“和合共融”打造家事审判新“枫”景
  内蒙古自治区翁牛特旗人民法院乌丹人民法庭辖区包括2个街道、18个社区、9个行政村,人口密集,流动性大,蒙汉聚居。近年来,乌丹法庭专门审理家事案件,秉持“和合共融”工作理念,充分运用“3+6+5”工作法,不断加强诉源治理、指导调解、多元化解、专业化审理机制建设,着力打造“服务型”“创新型”“智慧型”家事法庭品牌,家事案件从2021年的460件下降到2023年的335件,调撤率从2021年的73%上升到2023年的85%,实现以家庭和睦助推社会和谐。
  一、“合”而为一,擦亮司法为民服务底色
  为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法庭通过指导调解、制发司法建议,指导修订村规民约,打造优质高效“服务型”法庭家事品牌。
  一是“指导调解+流程管理”,提升家事纠纷化解能力。聘请辖区司法所、妇委会、社区居委会干部等约40名调解员组成家事调解队伍,总结提炼“望闻问切”调解法,积极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和《调解委员会章程》,实现指导培训、委托调查和调解、司法确认全流程管理。2023年至今,诉前化解家事纠纷183件。
  二是“司法建议+联动整改”,扩展家事纠纷审判效能。针对涉未成年人保护案件中反映的普遍性问题进行总结研究,形成调研报告,向有关主管机关制发司法建议,主动与相关部门建立协调整改机制,彻底解决问题。2023年向公安、教育部门以及辖区学校制发3份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司法建议并得到及时回复。其中,翁牛特旗公安局采纳建议与法院、检察院联合开展宾馆行业接待未成年人专项治理工作,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三是“抵制高价彩礼+修订村规民约”,助推家事纠纷靶向治疗。向社会发出抵制高额彩礼倡议书,开设移风易俗法制课堂,宣讲涉高额彩礼纠纷、离婚纠纷、未成年人保护等典型案例,支持政府起草《村规民约制定细则》,指导村规民约规范制定,助推村规民约落到实处。2023年至今,已经指导8个村、5个社区完成村规民约制定,普法课堂开讲20次,发放普法手册、倡议书2000余份。
  二、以“和”为贵,织密平安社会保护网
  以家风、家教、家庭建设为切入点,充分运用“3+6+5”工作法,实现法庭司法功能与社会功能有机结合,打造“创新型”法庭家事品牌。
  一是三个坚持,点对点扶正家庭建设导向。坚持调解原则贯穿案件审理全过程,充分梳理和平衡情感利益与财产利益;坚持弱势群体保护原则,落实妇女儿童老年人权益保护;坚持庭审教育原则,在庭审中严肃批评家庭暴力等行为,并为当事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导,2023年至今发放《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探望权履行承诺书》244份。
  二是六步举措,纵向延伸审判职能作用。诉讼引导,发放家事纠纷举证指南和典型案例;诉前调解,挽救冲动型离婚;诉中调查,找到矛盾症结;心理疏导,弥合情感裂痕;案后回访,开展司法救助,延伸司法关爱;督促执行,巩固司法裁判效果,实现“和合无讼”。2023年至今对11名受害者进行救助,在辖区6所小学设立爱亲会见室,方便离异家庭行使探望权。案件申请执行率从2019年的37%下降到2024年的5.4%。
  三是五个助力,横向拓宽诉源治理广度。助力法治校园,法庭庭长担任辖区6所学校的法治副校长,2023年进校园普法20余次;助力未成年人保护,开展“关爱留守儿童计划”,招募爱心志愿者80余人,2023年开展活动8次,架起留守儿童与法庭桥梁;助力妇女权益保护,向辖区妇联提出17项意见建议;助力基层家庭建设,在乌丹镇赛钦塔拉嘎查评选12户“最美家庭”,选树幸福家庭榜样;助力打造“无讼社区”,在社区开展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指导家事纠纷调解等工作,目前已建成“无讼社区”3个。
  三、多元共“融”,构建共治共享治理体系
  将家事审判主动融入基层社会综合治理,凝聚“合”之力,贡献“和”智慧,打造“智慧型”法庭家事品牌,实现“法官便民全覆盖、纠纷解决无死角、司法服务零距离”。
  一是党建引领,积极融入基层治理大格局。主动融入辖区党建链,成为安居链的重要节点,围绕“平安幸福”的家风、家教、家庭建设目标,与辖区妇联、民政、派出所、社区调解员协同合作,将大量家事纠纷化解在萌芽,近3年来累计超过千件,切实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二是“法院+N”,助力基层治理新发展。所在法院与辖区公安局、民政局、教育局、妇联等11家单位共同建立家事纠纷多元化解“法院+N”协调联动机制,建立283个法官便民工作室,其中13个与法庭对接,主动融入社区网格化管理;与辖区妇联在村委会、居委会联合打造婚姻调解室38个,其中与法庭对接的5个,2023年为社区家庭提供上门服务21次,实现家庭矛盾早发现、早治疗。
  三是普法宣传,传扬翁旗新家“枫”。依托“蒲公英”宣讲团常态化开展进基层、进学校、进机关,关爱妇女儿童、关爱老年人等“三进两关爱”活动46次,拍摄“蒲公英说法”视频89期。组织法庭开放日活动,邀请学生群体旁听刑事案件审理活动8次,家事审判工作获得当地群众普遍认可。近年来,所在法院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全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专项行动先进单位”,法庭庭长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58号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团结人民法庭
把牢高额彩礼纠纷诉源治理“三道关口”
  倡导引领乡村文明新风尚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团结镇地处城乡结合部,外来务工等暂住性人员流动频繁,婚姻家庭类矛盾纠纷易发多发。近年来,团结法庭聚焦辖区婚姻家事纠纷特点,特别是高额彩礼纠纷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构建“一二三”多元解纷诉源治理新模式,让彩礼回归于“礼”。“一”是依托党委协同村屯,党建赋能;“二”是创设“联动式+调解团”,排查解纷;“三”是用好巡回审判、示范裁判、普法宣传三件“传家宝”,把牢“三道关口”,妥善平衡缔婚双方利益,弘扬健康文明的婚嫁风俗。2023年和2024年一季度,婚姻家事案件受案数同比分别下降6%和16%。
  一、依托党委协调乡镇村屯,把牢诉源“前端治理关”
  一是以村规民约“遏制”高额彩礼。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主动对接乡镇、村屯调解网络组织,同团结镇政府签署诉源治理暨移风易俗备忘录,指导制定村规民约10余次(含婚约彩礼返还内容),印发倡议书180余份,旗帜鲜明地反对“高额彩礼”,推动构建文明婚嫁风俗,建立新型婚姻观念。二是以常态家访“延伸”治理职能。联合公安等党政机关共同组织开展上门“家访”,着重了解新登记结婚家庭成员构成、生活状况及子女抚养情况,对可能产生高额彩礼纠纷的家庭就地化解矛盾,共开展联合排查35次,“柔性”化解“家务事”46起。三是以党建融合“做强”前端预防。推动与乡镇党委联建联治,充分发挥党支部、党员干部在推动文明新风建设中的突出作用,以“一村(社区)一法官”和“共享法庭”为载体,综合运用“主题党日”等形式,组织涉高额彩礼纠纷法治宣传活动30余次。通过“前端治理”,呈现案件数量持续下降、彩礼金额明显减少、信访案件动态清零趋势,辖区东风村“法治乡村建设”经验获多家中央媒体宣传报道。
  二、采取“联动式+调解团”解纷模式,把牢诉源“多元解纷关”
  一是创建“联动式”诉调机制。依托镇综治中心建设,与辖区11个村委会签订诉调对接协议,确定委托、委派调解工作流程,参与时间节点和方式等,做深做实家事纠纷多元化解,把“家务事”化解在家门口,诉前调解家事纠纷23件,其中涉返还彩礼纠纷4件。二是运用“调解团”解纷模式。由“驻村法官”、村委会成员、“法律明白人”组成婚姻家事纠纷“调解团”,调前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实行“一案一策”针对性调解。在调处一起矛盾较为尖锐的婚约财产纠纷中,经过调解团共同努力,最终被告同意当场退还彩礼5万元,取得良好示范效果。三是培育“调解员”解纷能力。充分挖掘乡镇优质调解资源,与镇政府共同举办培训讲座10余次,在村干部和村民中选拔培养精通法律、擅长调解的“法律明白人”40余人,建立“调解人员库”,为家事纠纷多元化解提供人员保障。
  三、用好法庭三件“传家宝”,把牢诉源“能动履职关”
  一是开展“常态化”巡回审判。将巡回审判作为化解家事纠纷的重要方式,常态化深入乡镇村屯审理案件。通过组织乡村群众观摩庭审,现场“以案说法”,将文明新婚俗以最为直观形式呈现在人民群众面前,目前已开展专项巡回审判48次。二是制发“示范式”裁判文书。注重裁判文书释法说理,以示范判决推动类案高效化解。在审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中,双方当事人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按当地风俗举办婚礼并有短期的共同生活,审理后酌情判令一方返还彩礼3.5万元,双方均服判息诉。法庭以此判例为示范,诉前调处类似纠纷5起。三是进行“订单式”普法宣传。针对情侣间转账系赠与还是彩礼、离婚后彩礼是否退还等社会热点问题,认真归纳相关法律规定和典型案例,制作“订单式”宣传材料,针对性开展专项普法活动11次、发放资料200余份,受益群众达千余人。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59号
浙江省开化县人民法院马金人民法庭
探索源头解纷新模式打造家事纠纷山区最优解
  浙江省开化县人民法院马金人民法庭作为钱塘江源头的山区法庭,通过源头预防、前端共治、闭环解纷,扩大婚姻家庭教育覆盖面,积极探索婚姻家事纠纷的山区最优解。2019年至2023年,婚姻家事纠纷案件调撤率由49.02%提升至66.04%,收案数下降48.04%,相关经验做法被《人民法院报》《人民司法》等全国性刊物报道推广。
  一、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助力家事纠纷综合治理
  一是组建家事联络员队伍,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强化“乡镇+人民法庭”耦合机制,聘任113名网格员为家事联络员,实现“网格+法院”“网格+司法联络员”双向互动,协助开展送达法律文书、执行联络、诉前调解等工作。家事联络员第一时间将辖区家事纠纷与法庭共享,共同将纠纷化解于“未诉”,2022年以来,网格员配合化解纠纷900余起。
  二是引入家事调解员力量,集体协商就地化解矛盾。探索“人民法庭+人大代表联络站(政协民生议事堂)”共建共融机制,推行“法官说法+代表委员说理”家事纠纷化解模式,组建在线协商调解人才库,45名代表委员参与家事案件诉前调解,接待群众300余人次;引入全国模范调解员“晓明工作室”,聘任“钱江源老娘舅”“三衢和姐”等23人为家事特邀调解员,诉前委托调解成功率48.34%。
  三是发挥家事辅导员优势,共享数字化改革成果。积极打造“景区+老区”“一堂一庭”等特色品牌,聘任“共享法庭”庭务主任为家事辅导员,充分发挥镇街、村社在化解属地矛盾纠纷中的主导作用,法庭为镇街、村社提供远程指导,实现当地纠纷当地调、复杂纠纷指导调、涉诉纠纷邀请调,为山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在线诉讼服务。2022年以来,通过“共享法庭”化解纠纷94件,就地化解率95%,开展普法宣传24场、受众达2万余人次。
  二、坚持案结事了人和,减少家事纠纷案件衍生
  一是建立“家事一件事”审判执行新机制。按照“员额法官+法官助理+执行员+书记员”模式,细化家事领域“当事人一件事”集成改革,明确“一个团队”工作标准,确定1名员额法官牵头,统筹开展审判、执行工作,有效打破传统模式下不同庭室间的壁垒,实现资源、人员共享,家事案件平均审理天数缩短至17天,当事人服判息诉率98%以上。
  二是持续深化妇女维权新模式。创立“佳姐有约”妇女维权工作室,建立“1+1+1+N”工作模式,形成以1个先进模范为引领、1个多元化解调解室为基础、1支巾帼志愿服务队为载体、N个调解员为指导的家事审判机制,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探望权自动履行承诺书共计28份,责令5人到县妇联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为农村留守妇女、儿童、老人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
  三是探索构建家事审判服务新路径。坚持“面对面”优良传统,针对辖区山高路远、交通不便的实际困难,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夜间法庭”,将每周二、周四定为巡回日,做到“相邻纠纷必到现场、三养案件必进家门、侵权纠纷必查缘由”,最大限度减少山区群众诉累。2022年以来,开展家事纠纷巡回审判65次,解决纠纷58起,宣传杜绝高额彩礼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案例35次。
  三、坚持抓前端治未病,推动家事纠纷止于未讼
  一是促进财产纠纷源头化解。分析彩礼返还及财产分割纠纷中的难点问题,制作《离婚案件财产处置法律指南》,选取具有典型意义的离婚案件在村社开展“家风故事”系列普法活动,实现“审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社会效果。指导辖区16个村将彩礼金额、随礼数额纳入村规民约,并针对高额彩礼现象向风险较高的姚家源村发出司法建议,获得采纳,经整治后该村此类案件大幅减少。
  二是数助离婚案件源头预防。连续3年向辖区党委政府发出《乡镇社会治理风险报告》,通报离婚案件数量、缘由,为党委政府指导村社处理家事纠纷提供依据。每年定期向辖区3个乡镇57个村社发送《无讼村社指南》,在通报“无讼村社”基础上,创新“幸福村社”通报,将无家事纠纷作为一项重要指标。2023年辖区内婚姻家庭涉诉纠纷同比下降的村社有53个,占比高达93%。
  三是致力未成年人源头守护。2021年以来,发出涉未成年人人身安全保护令、家庭教育指导令33份,督促当事人签订探望权自动履行承诺书5份。深化家事审判省际司法协作,携手安徽休宁和江西婺源等法院15家人民法庭成立浙皖赣人民法庭“融治理”联盟,为未成年子女搭建生活、教育、探望、帮扶一站式服务平台。2022年以来,协同开展督促探望权、抚养费履行23次,加强离婚案件未成年子女保护,强化调查回访和跟踪指导,引导青少年形成正确的家庭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60号
福建省福安市人民法院赛岐人民法庭
抓好“三心三力”助推离婚纠纷诉前化解
  福建省福安市人民法院赛岐人民法庭位于“闽东黄金水道”赛江之畔,下辖8个乡镇及1个经济开发区,总人口32万余人,经济总量约占福安市三分之二。近年来,赛岐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倾情打造“花开赛江,庭护家安”特色品牌,以“三心三力”全面加强离婚纠纷诉源治理,近3年诉前化解离婚纠纷547件,2023年全年收案数同比2020年下降31.6%,先后获得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全省十佳法庭、福建法院第一批“最美法庭”等荣誉称号。
  一、强化协调联动,构筑诉前化解离婚纠纷“同心力”
  针对离婚纠纷当事人情绪对立、矛盾易激的特点,主动延伸司法职能,推动建立“1+1+N”(即党委政府+人民法庭+其他基层治理单位)治理模式,“三联三融”汇聚力量,源头化解离婚纠纷。一是与街道(乡镇)、村居(社区)联动,融入基层网格化治理体系。在离婚案件集中的罗江街道、三江社区建立法官工作室,另设21个村居(社区)微法庭,发挥网格员“人地两熟”优势,将入户走访、矛盾排查、风险研判等紧密结合,前端预防化解离婚纠纷143件。二是与公安、司法联动,建立“一庭两所”诉调联动机制。通过定期联席会议、按季度发布《审判动态》《治安警情分析》《人民调解动态》,研判离婚纠纷成讼情况,建立家暴风险防控平台、“人身安全保护令”一站式申请机制,运用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做法,诉前化解离婚纠纷186件,获得中央、省、市三级政法委宣传肯定。三是与妇联、学校联动,融汇巾帼柔性解纷优势。联合妇联、公安、司法及村委会优秀女性组建“向阳花”妇女儿童权益保护队,以柔情耐心促推当事人打开心结、修复情感、化解矛盾;法庭女法官担任校园法治副校长,开设防治家庭暴力、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主题法治课14场,受众3000余人。
  二、做实指导调解,凝聚诉前化解离婚纠纷“贴心力”
  以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为主线,将指导调解工作贯穿全过程,全面提升调解员解纷能力。一是壮大调解力量,提升队伍聚合度。依托“庭说家事”调解室,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退休教师、村居(社区)干部等群体共同参与调解,灵活运用“情理法”调处离婚纠纷,实现调解效果最大化。二是开展培训指导,提升调解专业度。围绕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家庭教育促进法、涉彩礼纠纷司法解释等法律规定,开展调解业务培训35场次;将离婚纠纷常见争议焦点、典型案例、经验做法汇编成册,发放《家事调解工作手册》400余份,切实提升调解员专业能力。三是搭建关爱桥梁,提升群众满意度。针对特殊案件建立妇女儿童重点保护台账,开展调后回访、跟踪走访、公益救助工作;建立“法庭+法援”双向机制,主动为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提供维权途径。
  三、注重宣传引导,打造诉前化解离婚纠纷“暖心力”
  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理念,拓展源头预防化解离婚纠纷新路径,推动诉源治理走深走实。一是“扬正气”指导制定村(居)规民约。针对离婚纠纷高发、妇女权益保护薄弱、家暴现象频发、高额彩礼突出等问题,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优秀民俗文化,指导11个村居(社区)制定村规民约,将限制违规大办酒席、整治收取高额彩礼、涤除低俗婚闹等纳入其中,培塑和睦家风,倡导文明婚嫁风尚。二是“传和气”开展巡回审判。选取涉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典型案例,深入村居(社区)开展巡回审判,邀请代表委员、村委成员、法律明白人及群众代表“沉浸式”旁听庭审29场,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效果。三是“接地气”组织普法宣传。开展“庭护家安”“典入家园”“护未成长”普法宣传活动等32场次,送法进村居(社区)、进企业、进学校;制作离婚纠纷相关漫画20余套、短视频40余个,发放《“漫”说法典》宣传画册万余册,努力将离婚纠纷止于未发、化于萌芽。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61号
江西省石城县人民法院屏山人民法庭
“石城免礼”破高额彩礼能动履职树婚嫁新风
  江西省石城县屏山镇长溪村是全县移风易俗改革的首发地。2023年,全省移风易俗改革现场会在石城召开,“石城免礼”文明新风得到《人民日报》等中央媒体推介。屏山法庭坚持能动履职,以深度融入婚姻家事领域移风易俗改革为切入点,积极推动涉婚约彩礼纠纷诉源治理。2023年,法庭婚姻家事纠纷收案46件,同比下降60.1%,诉前化解率高达93.4%;离婚案件上诉率连续3年为零,辖区婚嫁彩礼由十几万减少到三万元左右,实现“低彩礼”甚至“零彩礼”,高额彩礼诉源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融入基层治理,做实婚家纠纷源头治理
  屏山法庭坚持德治、自治、法治融合推进,从源头上减少婚姻家事矛盾纠纷。一是主动融入,提升乡村德治水平。围绕易引起家事矛盾纠纷的“高额彩礼”、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等陋习,紧密结合党委政府推进“婚事新办”“抵制高彩礼”等移风易俗改革,以法促改、以法护改,强化道德教化,促进社会和谐。二是靠前指导,提升乡村自治水平。指导各村两委和“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等自治组织汇聚民意民智,修改村规民约,增设“婚事新办”“抵制高彩礼”等条款,提升民事民办、民事民治的乡村自治水平,从源头抑制婚姻财产等矛盾纠纷发生。三是前端化解,打牢乡村法治根基。坚持执法普法相结合,指导长溪村、新富村等5个村(居)成立老党员、老干部等“五老”人员组成的“实诚人”联合调处机制,熟悉掌握“查、理、评、调、和”五字工作法,实心听陈述、诚心明事理、公心定分争,诸多婚姻家事纠纷得到前端有效化解。
  二、凝聚解纷合力,搭建婚家纠纷多元化解平台
  屏山法庭聚焦婚姻家事纠纷多元化解,整合资源搭建平台,聚集合力解纷争。一是设立家事调处工作平台。在法庭设立家事调处工作室,聘用特邀调解员,在法官指导下联合辖区派出所、司法所、村干部等对婚姻家事矛盾纠纷进行一站式诉前调处,近3年共化解相关纠纷91起。二是建立家事审判专业平台。与院机关民事法官组建家事审判专业团队,对遇到的疑难复杂婚姻家事纠纷,提交专业团队讨论研判,提升婚姻家事审判专业化水平。近3年共审理此类案件62件,无一上诉、申诉。
  三、抓好前端治理,健全婚家纠纷解纷机制
  屏山法庭前置纠纷化解关口,实现婚姻家事纠纷从“诉上来”到“下去调”的转变。一是建立调解员信息收集机制。在各村组网格选聘“实诚人”为调解员,负责婚姻家事纠纷信息收集,及时发现和提前规劝“高额彩礼”“赌博打牌”等陈规陋习,引领乡村文明新风。二是建立信息会商研判机制。坚持矛盾纠纷日常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关注矛盾纠纷隐患点及重点家庭,联合村(居)干部、网格员、调解员会商研判,制定“一案一策”疏导化解。三是建立诉前调查机制。聘任家事调查员,协助法庭对家事案件中夫妻矛盾源头、婆媳纠纷因果、家庭困难状况等信息诉前调查,帮助法官掌握案件内情实因,因案施策制定审理方案,确保纠纷高效化解。四是建立以案释法机制。与“圩日法庭”活动相融合,选取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典型案件印制宣传册,引导群众学法尊法守法,以司法裁判促推诉源治理。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62号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陡沟人民法庭
三维发力绘就家事纠纷诉源治理新“枫”景
  近年来,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陡沟人民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用好三种力量、构建三项机制、开出三剂良方,打造“沟通无忧”家事纠纷诉源治理品牌,绘就平安乡村、和谐家庭建设新“枫”景。2023年,诉前诉外化解家事纠纷426件,立案受理家事案件133件,同比下降14.74%;调撤率为52.78%,同比上升7.3个百分点,诉源治理效能逐步显现。
  一、用好三种力量,推动家事纠纷源头化解
  一是坚持党建引领,组建“网格家事调解”服务队。打造“五心”法官工作室党建品牌,与派出所、司法所、村居社区开展党建共建,组建由法官、民警、人民调解员、网格员、基层党员干部共同组成的“网格家事调解”服务队6个,划片包村实现全域覆盖。辖区12名网格员、45名人民调解员下沉各个村居,对村居社区无法化解的家事矛盾,服务队及时介入。法庭法官通过网络问答、现场接待方式为群众答疑解惑,2023年以来共解答群众咨询婚姻家庭继承问题126个,就地诉前化解各类家事纠纷100余件,取得不错效果。二是善于因地制宜,成立家事纠纷“调解团”。2022年8月,与辖区镇街、村居社区共同发起成立家事纠纷“调解团”,邀请“五老”、妇女主任等人士入团调解。“调解团”成立以来,组织法官开展专门培训7次,参训人员达500余人次,调解的专业性逐渐提升,已调解成功家事纠纷200余起。三是推行柔性司法,用好亲朋、专家“情感帮帮团”。设置客厅式调解室,以“妻子”“丈夫”称谓代替“原告”“被告”,从“对抗式”谈判转化为“对话式”沟通,营造柔性司法氛围,促使当事人放下心中芥蒂,敞开心扉交流。设立特色音视频调解室,通过播放亲友寄语、情感历程、亲子时光等视频短片引发当事人情感共鸣;通过邀请当事人亲朋好友、情感专家、心理咨询师等到庭参与“背靠背”“拉家常”“亲情式”调解,既解当事人“法结”,又解“心结”。
  二、构建三项机制,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
  一是建立反家暴联防联动机制。加强与政法委综治委、妇联等部门合作,成立反家暴联席会议室,并在陡沟法庭设立反家暴维权合议庭,针对涉家暴案件,及时与区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沟通,依法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三年来累计发出26份,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二是建立赋强公证家事纠纷化解机制。与齐鲁公证处合作建立“家事案件合作解纷中心”,在陡沟法庭长期派驻工作人员一名协助调解,开展家事矛盾纠纷诉前化解;对于继承纠纷,当事人持公证书可直接办理房产继承过户,既和谐化解继承纠纷,又使财产顺利过户。三是建立家事纠纷“三必访”回访机制。对涉及未成年人抚养、探望案件,涉家暴且申请人身保护令的离婚案件以及义务人数量多、分歧大、矛盾深的赡养案件必回访,组建“小柿‘童’行”回访团队,累计对涉婚姻家庭案件开展社会调查18人次、心理疏导53人次,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32份,督促监护人认真履行监护和家庭教育职责。
  三、开出三剂良方,培育文明乡风和美家风
  一是司法裁判示范引领。到村居社区开展婚姻家事纠纷典型案例巡回审判,组织干部、村民旁听案件审理87次;通过两微一端、公告栏、视频号等形式,发布示范判决108份。充分释法说理,培育文明乡风、和美家风,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社会效果。二是村规民约效力补强。联合民政、妇联,指导辖区45个行政村,因地制宜制定村规民约,细化孝老爱亲、邻里和睦、婚丧宴请规则,设置村规民约红黑榜,奖惩结合;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红白理事会监督作用,坚决反对攀比奢靡之风,持续推进婚丧领域移风易俗。三是司法建议综合治理。针对“留守儿童”“空巢老人”“高额彩礼”等突出问题向相关街道、民政、村居社区发出专项司法建议,进行“点对点”指导;定期召开座谈会,与村两委、妇联、民政、学校“面对面”交流。2020年以来,共制发司法建议16份,均收到相关单位回复,开展座谈会20余次,取得良好治理效果。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63号
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红钢城中心人民法庭
全流程“三端”共治多方位护佑家和
  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红钢城中心人民法庭作为武汉市中心城区最大的家事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前端延伸织网、中端向家赋能、末端温情关怀”三端共治,全流程全方位推进家事纠纷诉源治理,全力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自2023年重启运行以来,法庭家事案件调撤率78.03%,服判息诉率95.58%,入选全省法院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典型案例5件,“回到初心”调解室获评全市品牌调解室,“守望未来”未成年人工作室被复核为国家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一、调解触角向前延伸,织密源头“治理网”
  一是搭建家事纠纷诉前过滤机制。以红钢城法庭为依托,2023年以来建立基层矛盾治理点13个、便民诉讼服务站2个、“调解室”5个,将诉源治理力量嵌入各个网点,依托社区综治网络打造“法官+网格员+人民调解员”家事矛盾调处平台。落实调解指导法定职责,2023年常态化开展调解员业务培训26次400余人,指导社区在“家门口”调解家事纠纷306件。二是强化家事纠纷诉情分析研判。依托政法委、平安办联席会议机制,定期对各街道家事案件态势进行研判会商通报,对容易引发大批量继承纠纷的拆迁区域、离婚类案件上升的街道及时预警,提前介入,引导调解力量入驻,有效减少诉讼风险。三是创设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参与组建“守望未来”未成年工作室,在外来务工子女就读较多的白玉山中学、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挂牌设立家庭教育指导站,通过法官、家事“两员”定期值班、定点咨询,为学生家长和登记离婚夫妻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1000余人次,帮助家长增强家庭责任意识,提升教育能力。
  二、专业审判向家赋能,构筑法治“防护墙”
  一是依法快速出“令”。联合区公安、妇联、民政部门建立反家暴联动机制,对家事审判涉及的司法令状集中统一规范办理,设立“绿色通道”,提供一键通达式服务,确保48小时内签发。先后发出全市首例人身安全保护令、家庭教育指导令,至今共发出保护令18份、书面和口头指导令311份。2023年发出夫妻财产申报令254份。二是坚实有力撑“伞”。充分发挥家事专业审判法庭的聚合力,建立以“一庭六室”为核心的“调解、疏导、审理”三合一情景化家事审判场所。制定《适老诉讼服务指南》,增设“老年人优先”绿色通道,为97名老人提供“定制讲解”和巡回上门服务,新华社对此进行报道,浏览量超200万人次。严格落实未成年人优先保护,2023年依法支持29名未成年人获得或提高抚养费标准共110万元,为未成年人撑起司法保护伞。三是凝聚合力促“调”。以家事案件调解推动家事矛盾就近、实质化解。在全区选聘家事调查员、家事调解员507名,深度参与家庭矛盾调解144件,参与家事案件调查41件。家事解纷“两员”工作法获评武汉市创新“枫桥式工作法”先进典型。
  三、观护疏导向爱而行,点亮人文“关怀灯”
  一是以案件回访观护传递司法温暖。制定《案后回访和社会观护制度》,对217件案件开展判后答疑、案后回访等工作,并提供必要法律援助。以创建“无执法庭”为目标,经延伸“护理”促成家事案件执前和解32例。二是以心理疏导机制助力家庭和谐。精心挑选10余名执业经验丰富的专业咨询师介入家事案件开展心理疏导,打造“回到初心”调解室并不断优化升级。7年来共提供心理疏导1100余人次,成功修复婚姻和好90余例,帮助案件当事人“和平分手”、友善处理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等事宜740余例。三是以形式多样普法引领文明家风。助力村(居)委会开展“五星文明户”评选,指导订立村规民约、整治陈规陋习,以贤德涵养家风。线上线下组织各类普法活动58次,提供法律咨询101次,惠及5000余人。开设微信普法专栏,发布原创音视频、图文50期,微电影《拉扯》获2023年度平安湖北“三微”优秀作品三等奖。发布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典型案例27件,相关工作获《法治日报》《人民法院报》等媒体宣传报道89次。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64号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西丽人民法庭
深化家事纠纷诉源治理能动司法守护家的温暖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西丽人民法庭以家事案件和未成年人案件刑事、民事“二合一”审理机制改革为契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婚姻家事纠纷诉源治理,以能动履职守护家的温暖。2023年以来,西丽法庭累计走访街道社区143人次,在联动解纷工作站公开开庭审理案件50余件,开展普法释法活动4场,举办调解培训4场,完成司法确认93件,与街道、派出所等三方共调各类纠纷7460件,成功化解7254件。2024年1至5月,辖区西丽街道、桃源街道家事纠纷一审收案数量较去年同期下降16%。诉源治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先后获南山区“三八”红旗集体、第十届南都街坊口碑榜民生微实事十大金奖、“2018-2022年度平安深圳建设”先进集体、“深圳市五一巾帼标兵岗”等称号。
  一、深化多元共治,健全诉源治理体系
  西丽法庭坚持“治已病”与“治未病”相结合,积极构建诉源治理工作新格局。一是推动庭所共建。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主动把家事审判融入辖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2023年5月,与区公安分局、西丽街道签订《开展诉源治理多元解纷工作机制的方案》,构建人民法庭、派出所、司法所“庭所共建”诉源治理工作新机制,既注重凝聚基层政法机构合力,又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一站式司法确认、以判促调引导、指导调解等方面主导作用,工作经验获深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推介。二是推动全程调解。考虑到婚姻家事案件中离婚纠纷、婚姻财产纠纷收案数量大、增长速度快,高额彩礼纠纷案件频发等特点,西丽法庭创新家事纠纷化解工作机制,组建“心理咨询师+家事调解员+家事调查员”专业辅助队伍,践行全环节多元调解工作理念,有效推动柔性解纷、案结事了。2023年为例,家事案件调撤率达60.8%。三是巡回审判促治。常态化开展社区巡回审判,先后选取涉抚养权纠纷等典型案件进行公开庭审,普及“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等司法理念,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四是促推防范风险。从审判实践这座“富矿”,挖掘社会治理痛点难点,做深做实司法建议工作,撰写《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调研报告》,向公安等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加大对酒店旅馆行业监管,堵上未成年人遭性侵案件的风险漏洞。
  二、延伸司法触角,优化诉讼服务机制
  一是实行驻点指导。在区妇联婚姻调解中心设立“家事法官联络站”,依托司法大数据分析,选择在家事纠纷复杂、多发的蛇口街道多个社区精准设立“家事纠纷非诉解纷工作室”,以“远程指导+定期驻点”相结合,提供法律咨询、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判后回访等司法服务,推动家事案件诉前化解。二是搭建绿色通道。开通“人身安全保护令”快速立案绿色通道,对涉家暴案件,尤其是涉未成年人的实行快立快审快结,筑起坚实的司法保护屏障。2023年,西丽法庭发出保护令22份。三是架起沟通桥梁。针对家事案件中涉未成年人抚养权、探望权等执行难题,创建全市首个“家事执行工作室”,组建“家事法官+执行员+心理咨询师”执行团队,执结案件107件,2022年疫情期间成功办理一起涉中美两地跨境“云探望”案件,相关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三、坚持能动履职,促进家事纠纷实质化解
  西丽法庭坚持家事审判不局限于是非判断、权利义务厘定,注重司法职能向“诊断、治疗、修复”延伸,切实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一是开展专业化“诊断”。设立心理疏导室,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引入心理咨询,为家事案件当事人及未成年人子女提供心理访谈、心理咨询和测评,并出具专业评估报告。2023年为145例案件当事人提供心理咨询服务305次。二是开展全方位“治疗”。创建全市法院首个家庭教育指导站,2023年向家事案件中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信》358份,依法对监护教育不当、监护人失职等行为发出家庭教育令2份,守护好未成年人关键成长期。三是提供疗愈性“修复”。自2023年3月开始,在离婚案件中试行发放《婚姻关系修复建议书》,根据案情向双方当事人提出有针对性的婚姻关系修复建议,累计已制发45份。
  四、落实普法责任,形成法治建设强大合力
  西丽法庭高度重视法治宣传工作,帮助弱势群体在家事纠纷中运用法律武器捍卫自身合法权益,在全社会共同营造维护未成年人、妇女和老年人合法权益,推动家庭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2023年以来,开展驻点宣传、巡回审判、法治情景剧、少年模拟法庭等普法活动17场次,覆盖群众4800余人次。一是在国际家庭日、国际妇女节、女法官国际日、国际儿童节等时间节点,联合妇联、民政、检察等单位,集中开展“家和万事兴司法有温情”“护航高质量法治进校园”等普法宣传活动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二是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纸等多媒体渠道对典型案例跟进报道,全方位宣传家事纠纷化解之道。其中,反映西丽法庭家事审判工作的纪录片《家事如天·深圳篇》,获“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优秀国产纪录片”“全国政法优秀新闻作品二等奖”等荣誉。结合法治宣传活动编制《与法同行以案说法普法读本》,通过普及家事少年审判法律知识,助推家庭家风建设高质量发展。(作者:金诚轩

  

本文来源:最高人民法院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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