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人捕黄羊食用又贩卖贩卖收购同样入狱
正义网讯(通讯员杜小雪 李顺义)二人先后8次非法捕猎、宰杀鹅喉羚(俗称“黄羊”)11只,除自己食用外,还将鹅喉羚卖给他人。
据了解,杨某、吴某知道当地黄羊较多,平时经常出现在附近的果树林里,甚至农村路边都可以看到黄羊活动的踪迹,二人便打起了黄羊的主意。
杨某、吴某找到段某、冯某、高某进行商量,几个人一拍即合。2023年11月至2024年1月,杨某等五人开车到某农场附近的核桃地、葡萄地里捕猎黄羊,他们采取车撞或者徒手抓捕的方式先后捕猎黄羊11只,然后带回家将黄羊宰杀。
2024年1月8日19时许,吴某开车到市区销售1只已被宰杀的黄羊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经鉴定,涉案11只鹅喉羚系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涉案鹅喉羚每只价格25000元。
杨某等五人捕猎的11只黄羊食用了4只,后经秦某介绍,还卖给林某、刘某各2只。秦某非法收购2只黄羊后自己食用,剩下的1只被公安机关当场缴获。杨某获利666元,吴某获利1668元。
今年4月9日,哈密垦区公安局侦查终结后将该案移送审查起诉。8月27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哈密垦区检察院经审查,以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对二人提起公诉。
本文来源:正义网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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