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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通州:完善案管中心律师接待功能

2013-08-09 00:00:00 来源: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徐德高 通讯员王丽 健轩)“作为一个外地律师,按照平台上与你们约定的时间,我不仅第一时间查阅到了电子卷宗,而且还同承办检察官交换了案件意见,十分方便。”8月7日上午,江苏省泰临律师事务所的周律师在使用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的“通检案管服务QQ群”平台后,对检察机关周到的服务赞不绝口。

  今年5月,为完善案件管理中心对外接待功能,南通市通州区检察院依托QQ平台,正式开通集案件信息查询、卷宗查阅复印预约、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申请、要求听取意见、收集调取证据材料申请等功能于一体的“通检案管服务QQ群”平台。

  为使有关人员知悉查询途径,掌握查询方法,通州区检察院案管部门在5月15日平台开通当天,便向南通市所有的律师事务所发送了一份电子邮件,详细介绍平台的功能、加入方法和工作流程。律师上传本人执业资格,经管理员审核后,即可成为群成员。之后的每次查询,只需提供委托人的相关资料即可。

  该院检察长李建国告诉记者,此举一方面拓宽了外界了解检察环节案件信息的渠道和途径,同时也解决了电话咨询无法核实身份、表达不清晰、查询事项一次表述不全、在线等待时间长等问题,更免去了外地的律师或诉讼参与人诸多舟车劳顿之苦,省却了来回的食宿费用。

  上海亚太长城律师事务所的王律师也是平台的受益者。她是一起盗窃案件的辩护人。今年6月,该案在公安侦查阶段时,因为无法确定何时会移送审查起诉,她便与公安承办人联系,结果没有得到确切答复。平台开通后,她不但及时掌握了案件移送起诉的信息,而且已先后留言9次,就案件的退查、起诉等事宜,通过申请与预约,同案件承办检察官交换了意见。7月30日,在按约来到通州区检察院与承办人交换意见后,她专程来到该院案管大厅对工作人员的及时互动和合理安排表示感谢。

  据了解,自案管服务QQ群平台开通以来,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员加入,目前,通州区检察院案管工作人员平均每天要接听查询电话和回复网上查询近40次,共计接受各类预约、申请、安排等事项120余次,受到了律师们的广泛欢迎。

    (原标题:有了QQ群,服务更周到 南通通州:完善案管中心律师接待功能)

本文来源:检察日报作者:徐德高 王丽 健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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