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德州:电子卷宗综合管理平台促进司法规范实现三方共赢
2014年8月26日,山东省检察院检察长吴鹏飞考察德州市检察院电子卷宗综合管理平台。
“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移送,保证了电子卷宗的初始性、真实性和客观性,为整个司法办案的信息化建设和大数据的应用创造了重要的基础条件,这项举措将极大地提升全省检察机关的案件管理信息化水平。”近日,在山东省德州市检察院召开的该省检察机关随案移送电子卷宗现场推进会上,该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建新告诉记者。
2014年以来,德州市检察院自主研发了集网上律师阅卷、网上电子文本、网上案件评查“三位一体”的电子卷宗综合管理平台,协调公安机关创建“刑事案件对口衔接、电子卷宗同步移送”工作机制,取得了公安、检察、律师三方互助共赢的效果,促进司法规范化提效升级,该机制荣获“2014年度山东省检察机关工作创新成果一等奖”。
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移送
4月21日,宁津县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收到该县公安局移送起诉的一起交通肇事案件卷宗,与纸质卷宗一起的还有刻录着该案情况的电子卷宗光盘一张。案件管理中心主任吴国玲将光盘上的信息导入到该院电子卷宗管理系统后,案件很快分流到公诉部门。“电子卷宗方便了办案检察官审查案件,更方便了律师对案卷的查询。”吴国玲对记者说。
吴国玲所说的“方便”是针对以前传统的案卷管理模式说的。据了解,公安机关多个警种及派出所均有刑事执法职能,查办的刑事案件均自行向检察机关报捕、移送审查起诉,标准不统一,案件质量良莠不齐。同时,一本刑事案件卷宗,侦查人员、办案检察官、主审法官、律师四家看,可是司法机关所持有的刑事案卷正卷只有一册,这给各方调卷阅卷和办案工作带来诸多不便。
“传统的案卷移送、查阅模式已经与信息化时代脱轨了。”德州市检察院案管中心主任李茜告诉记者,传统的案卷移送模式,极容易造成各部门之间自说自话和重复工作。侦查员、检察官和律师之间,也因为对接机制不畅,影响工作的开展。
针对这种情况,德州市检察院与公安机关围绕提请批捕、移送审查起诉等刑事执法重点环节开展调研,促成公安机关向检察机关移送案件工作由“多对一”向“一对一”转变。2014年12月,双方联合会签了《刑事案件同步移送电子卷宗及电子文本的实施意见(试行)》。公安机关按照“一案一光盘”要求,设置专职部门审查制作电子卷宗,把住案件管理第一关,而检察机关按照“一案一上传”的要求及时将电子卷宗和电子文本上传到检察网络。
“我们为案件制作电子卷宗等于多了一道审核手续,同时电子卷宗永久备份保存,在遇到共同犯罪中漏捕或多年后抓获在逃的犯罪嫌疑人时,不用再到法院调阅封存的相关案卷材料,可直接调取电子卷宗,对提升我们办案效率和执法规范化水平帮助很大,该做法已被全省公安机关推广。”德州市公安局法制处政委姚芳对记者说,“可以说电子卷宗实现了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双赢的局面。”
律师阅卷方便快捷效率倍增
“原来我得跑到宁津复印卷宗,来回需要一天,费时费力。现在还不到1小时就看完了,还能直接打印,太方便了。”4月20日,德州众诚仁和律师事务所律师郝丽华在德州市检察院律师阅卷室,通过电子卷宗管理平台远程查阅了他承接的一起过失投放危险物质案的案卷资料。
郝丽华感受到的变化正是“对口衔接、同步移送”电子卷宗工作机制带来的便捷。
据了解,之前律师要查阅案卷材料必须提前和案件承办人预约时间,阅卷过程还需案件承办人全程陪同监督,复制案卷也只能直接复印纸质证据,费时费力。在检察环节应用电子卷宗综合管理平台后,律师无需拆卷复印,只要向案管部门提出阅卷申请,经授权后,只需轻点电脑键盘,即可直接查询相关案件材料。
“以往都是纸质案卷,由承办检察官负责保管,律师要查阅,需要承办检察官和案件管理中心双方配合,而且一张张复印卷宗非常麻烦。卷宗电子化以后,实现计算机共享,可同时满足承办人和律师的阅卷需求,既保证了办案时间也解决了阅卷冲突,解放了三方人力,而且从根本上杜绝了纸质卷宗被涂改或损毁现象的发生。”德州市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检察官孙洪卫说。
为增强保密性,平台实行严格的权限管理,律师凭授权只能查看所办案件的信息,每页电子卷宗都添加律师阅卷专用水印,只能预览和打印,无法修改、删除。
目前,德州市县两级检察院以及下设的32个派驻检察室均设置律师阅卷室,开辟律师阅卷专用端口和页面,律师经授权后,可即时阅卷、同步阅卷和远程阅卷,不再受承办人是否在院的限制,随到随阅、即阅即走;律师阅卷时也可直接打印、刻录案卷材料;依托检察专线网实现远程、异地阅卷,打破时间、空间局限,进一步保障了律师执业权利。
“现在阅卷很方便,直接找案管中心,直接看电子版卷宗,我们到镇上的检察室就能看到当事人的卷宗,现在的查卷效率比过去提高了两三倍。”德州市德城区律师李悦东在授权后,没出镇就查阅了当事人的案卷。
据了解,该机制运行以来,德州公安机关共向检察机关案管部门移送电子卷宗1632册,电子文本587件,律师网上阅卷281次,查询案件72起,查阅、打印相关案卷材料3000余页。
案件质量网上同步评查
“车权龙盗窃案讨论案件笔录缺失有关人员签字,派员出庭通知书文书未填写;杨帅帅盗窃案换押证填写不规范,公诉意见书缺少量刑建议……”4月21日,记者登录德州市检察院电子卷宗综合管理平台,一打开案件评查版块,该院第一季度案件质量评查结果就清晰显示在眼前。每起案件存在的问题、评查人、评查意见、扣分标准、整改时限等等,一目了然,清清楚楚。
“过去全市案件评查要从各基层院抽调业务骨干,不仅费时费力,而且还存在人情评查,问题发现得少。现在我们只要为评查人员授权后登录系统,就可在网上开展异地评查。”李茜说,“这个系统还可以实现正卷、副卷同步对照,评查人员对办案程序、实体处理、文书制作、风险评估评查后,系统会自动生成‘案件评查表’,并对评查发现的问题数量、种类对比分析,促进办案质量的提高。”
据介绍,通过电子卷宗管理平台的网上评查系统,可以开展多人评一案、一人评多案,自查、抽查、普查、交叉评查、专项评查、重点评查等多种灵活便捷的评查活动。到目前,该市已依托电子卷宗平台开展网上评查7次,评查案件348件,发现问题516项,整改502项,有力助推了检察机关司法规范化建设工作。
“电子阅卷平台功能很强大,不仅可以查阅,还根据不同人员职能,具有复制、摘录等功能,避免了大量的重复性文字录入工作,可以把更多的时间用到思考、研判案件上去,促进办案效率、办案质量的提高。”德州市检察院检委会委员范素霞说,用上电子阅卷平台后,案件前因后果清楚明白,工作效率提高了不少。今年以来,该院案管部门已通过平台为检委会审议案件提供电子卷宗36册,办案部门和干警网上讨论案件163件。
“下一步,我们还将进一步深化‘刑事案件对口衔接、电子卷宗同步移送’工作机制,由移送起诉向前拓展至审查逮捕、由检察环节向后延伸至审判环节,通过‘双向发展’覆盖刑事诉讼全过程。”德州市检察院检察长李万堂对记者说。
(原标题:卷宗电子化:公安律师都说好 电子卷宗综合管理平台促进司法规范实现三方共赢)
本文来源:检察日报作者:卢金增 高忠祥 时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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